十一、第二次赴苏前后
完了。(全场鼓掌不止)
瞿秋白报告中一个主要的错误,是仍然把当前中国革命的形势估计过高,认为革命有无间断的进展,革命显然是高涨的,因此党的总策略仍是武装暴动夺取政权。此外,八七会议以后中共中央在组织上实行惩办主义,以致发展到十一月会议时处分了一大批党的高级干部(包括周恩来、毛泽东等)。瞿秋白在报告中没有检查这个错误,反而认为十一月会议的执行党的纪律,是必要的。
从21日起,代表们用了七天时间对瞿秋白的政治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批评了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也批评了瞿秋白的“左”倾盲动主义错误。会议充分发扬了党内民主,真正做到了知无不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大会成立了政治、组织、职工运动、苏维埃运动、宣传、青年、妇女、财政审查、军事、农民土地等委员会,瞿秋白参加了政治、组织、职工、苏维埃、宣传、农民土地等六个委员会,并担任政治委员会的召集人。在认真听取代表们批评意见的基础上,6月28日,瞿秋白在全体大会上作了关于政治报告讨论的结论。
在结论中,瞿秋白进一步作了自我批评,深入地剖析了盲动主义和命令主义产生的社会阶级根源和思想理论根源,进一步认识了“左”倾错误的危害。对于命令主义,他说:布哈林同志发现了我们的命令主义,把党变成了老爷党,老爷叫工人做事,做得好就给赏,有同志无处安插就给他工作,这就是我们害了工人。如果这样继续下去,无论订好了什么好政策也是不行的。对于会议代表一再提出的陈独秀参加会议的问题,瞿秋白在结论中作了说明:从八七会议以前到十一月会议以后,共产国际一直要陈独秀来莫斯科,但陈始终不肯。我主张他参加扩大会议,后来国际代表罗明纳兹仍要他到这里来,因为开会很危险,而他又不接受国际的意思。至于大革命失败的责任问题,中共中央应负责,而不能诿过于共产国际,还是要怪我们自己。中共中央本身,作为总书记的陈独秀的责任,以及他在中国革命历史上的功过,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力求公允。他说:是否责任由陈独秀一人负呢?大家说不应该,又说他应多负一点。这是法律的观点。他的思想是有系统的,带有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在政治意义上说,是他要负责的。但他的作用在中国革命中始终是伟大的。在武汉他有机会主义的政策,妨害了,甚至出卖了工人阶级,这是不错,但当时的中央政治局是和他共同负责的。至于过去,则五四运动的《新青年》杂志以来,他对中国革命有很大的功绩。现在,只能说他个人犯了错误。在政治上,机会主义应由政治局负责。
在结论中,瞿秋白对这次大会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对于中央,各地代表都加攻击(按:指批评——作者),或者攻击还不够。这是新的现象,在党的生活中是以前所没有的。以前,所谓党即执委会,执委会即常委,常委即书记,可以决定一切!这次大会就不同,不仅受共产国际指示,并且受各地群众代表的指导。党代会代表由各地选出是第一次,第一次从支部中及群众中选出;得到过去的教训,指出中央的错误,此乃好的现象。我们希望七次大会上免去一切小资产阶级倾向。
六大的主要决议,即政治决议案是瞿秋白起草的,米夫、布哈林修改过后,瞿秋白又改过。7月9日下午的大会上,瞿秋白逐段宣读政治决议草案,大会代表边进行讨论边作修改之后,全体一致通过。这时全场掌声如雷,欢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并高唱《国际歌》。
在随后的选举中,瞿秋白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由于他犯了“左”倾盲动的错误,在选举中得票较少。
六大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对后来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