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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黄鞋人生
,我就能穿着它到“纽约?纽约”或到“音乐咖啡屋”(最酷的和朋友碰面的地方)去亮相,连“爽足”之类的痱子粉都不用擦。我们那儿的冬天经常下雪,而且是大风雪,走在厚厚的积雪上、融了一半的泥雪中、或是一片湿滑的泥泞里,我的黄靴都留下了亲切友善的问候。

    我当然非常担心,担心天天这样穿终有一天会被我穿破、穿烂,我就再也买不到这样一双靴子了。我小心翼翼地呵护它,用一个十七岁女孩子所知道的各种方式保养它。我也试着希望能再找到一双同样的靴子。我走访了所有熟识的鞋店,询问过每一位我熟知的店员小姐和制造商。只要有机会和老爸老妈一起出门,我一定会穿着我的宝贝小黄靴。因为不管走到哪里,我都会把握住每一个进鞋店的机会,先问出店长是谁,再请教老板是否能帮我找到另外一双和我脚上的这双一模一样的黄色鹿皮靴。

    但是我一无所获,此事简直毫无头绪。基于害怕的心理,我愈来愈少地穿着它出门,希望能减低磨损的速度。但是,每星期六晚上,当我要穿着黑色超紧身牛仔裤出游时,那可就非踏着我的黄靴不可了!我甚至为我的黄色小靴配了一件黄色小衫。穿上它时让我看起来就像死人一样苍白。相信我,没有人穿黄色会好看。但我还是很喜欢那件衬衫,因为它是一件替代品,在我舍不得穿我的黄靴出门时,至少可以穿上它亮相,身上还能带着黄色。

    我曾经穿着黄靴让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用他那高大英俊的重型摩托车载着我四处兜风,呼啸街头。他的名字叫彼得,一个大我七岁的男孩。当他有一天终于热烈地拥吻我时,我脚上穿的正是我的黄靴。我曾经多次穿着它酒醉到回不了家,害得我的好友路慈(穿着他的黄色高领毛衣,当然!)和我的手帕交一起,心急如焚地开着车沿街到处找我。我曾经穿着我的黄靴三次参加驾驶执照的考试;曾经穿着它远赴花都参加毕业旅行,在巴黎街头尽情奔驰,对未来编织着一连串的美梦;我曾经穿着黄靴在环欧之旅的火车上呼呼大睡;我也承认曾经穿着它亲吻了辛普。那天下午在公园里,我在高领毛衣和牛仔裤——也就是辛普和路慈——之间,做了到底亲谁的决定。

    辛普后来念到了化学博士,据我所知,如今至少已经有了一个很棒的孩子。路慈没有念完他的哲学博士,现在正在科隆当记者。当初妈妈们看人还是满准的,至少三个人当中有两个说对了!

    什么?你问这些故事是在哪里发生的?是什么样的地方让一件黄色高领毛衣、一条黄色牛仔裤、尤其是一双黄色鹿皮靴子,一起度过了那么美好的时光?去问一个也喜欢穿黄色衣服的人吧,他或是她一定知道在哪里。

    当然,一直到今天我仍妥善保存着我的黄色皮靴。它稳稳当当地躺在我的鞋柜里,下面垫着两层毛毡,包着一层塑胶套,安静地放在纸盒里。平日,我极少将它拿出来,即使偶尔拿出来,也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因为我非常担心阳光会对它造成伤害,让它突然在我眼前化为灰烬。

    一般人通常是一边翻阅旧照片或旧日记,一边回忆起旧日的时光。而我,只要看着我的黄靴子,所有的前尘往事就都会历历浮现在眼前。记得我在开头时说过的话吗:80年代的风华,就要重新展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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