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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八公分是骗人的,但有谁穿过更高的?
    克莉丝汀娜

    高跟鞋容易引起“邪念”,一看就会和“不正经”联想在一起。就好像巴夫洛夫著名的“制约反应诱因”一样。穿上鞋跟超过十公分的鞋子,铁定会被所有旁观的男人议论纷纷。有位设计师曾经这么说过:“前胸颠颠,后臀颤颤,左晃右晃,摇曳生姿。”女人穿上高跟鞋,还真是如此。当然他的用词不一定真如我所写的,但意思绝对一样。穿上高跟鞋会让浑身的肉都“颤巍巍”的!我很庆幸自己只有一百六十四公分高,即使穿上二十公分高的鞋子,也比大部分的男人要矮。但苏菲亚就比较惨了,她的身材非常高大,所以几乎只能穿平底鞋。她自己都说:“宁可看着对方蓝色的眼睛,也不要老盯着对方擦满发蜡的脑袋壳!”不然她对男性仅存的一点尊敬恐怕也要荡然无存了。

    前不久,我差点就让住在楼下斜对门的纽瑟先生滚下楼去,只因那天我穿了一双比平常高“一点”的鞋子,大概十二公分左右吧,从楼上一摇一摆地冲着他走下去。(就像纽瑟先生没事儿在阳台上装个小耳朵一样,任谁都猜得出是为了看什么节目,谁叫纽瑟太太这事还一直都没着落咧。)

    从高处往下走,那种“肉颤颤”的感觉会更加凸显。可怜的纽瑟先生,真是不能怪他。连老婆都还没娶,迎面遇上我那副架式,那可真是进退两难了。面对有困难的人如果不能施以援手,那至少可以给予充分的体谅吧?所以当纽瑟先生目不转睛,死盯着我看的时候,我反而有一种像在“行善”的感觉。

    唉,可怜的家伙!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得感谢他老兄当时反应够快,伸手一把抓紧了栏杆,没真的一头栽下楼去。不然就凭我当时踩着四寸高跷,可怎么救他?要我先脱掉脚上的鞋子去救人,想都不要想。我当时穿的可是一双绑了非常鞋带的长统靴,而且出租车还等在门口呢!反正我只是从高处对他友善且仁慈地一笑,再没多看他一眼,就一扭一扭地继续走下楼去。

    人的心情往往会随着周遭环境的不同而改变。那天我才一出大门,整个情况就变了。都是因为那个等在门口的计程车司机!那个大块头,我相信至少有一百公斤,他正兴趣盎然地看着我,看着我向他一摇一摆地晃过去,一副等着看笑话的样子。

    在这里我要先声明一点:我是属于那种可以穿着高跟鞋“跑”甚至“冲”的人。这里指的可是真正的地跑,就好比赶在商店打烊前抢进店里一样。我个人觉得穿着高跟鞋跑还挺好看的。像我在跑的时候,臀部的摆动大概都保持在向左七公分、向右也七公分的幅度,就跟玛丽莲?梦露一样(不简单吧!)。但据说她小姐两只脚需要穿上高度不同的高跟鞋,才能跑得那么“摇曳生姿”。我可不需要。当中的窍门是我老妈传授的:穿高跟鞋走路就跟穿平底鞋走路一样,要脚跟先着地,即使走不太出来,心里也要想着这么走。反正重点就是:千万不能像踩高跷一样,整只脚板同时着地。按照这种走法,通常鞋跟一直穿到十五公分高都不成问题,但惟独在我家门口例外。

    我住在一条非常舒适而且绝对整齐干净的巷子里,但是从巷子里走上大街之前,必须先穿过一段由一块块大圆石头铺成的路面。那段路不仅坑坑洼洼,还布满狗屎,车子也是到处乱停,可说是充满路障。所以就连我这样的“高跷好手”走在上面,都不免东躲西闪,左摇右晃。

    就在我一边努力保持平衡,一边向计程车扭过去时,我发现那个大块头脸上正带着一抹讪笑,面露嘲讽地上下打量着我。突然之间,我的心情掉入谷底。我觉得自己就像脚底下的烂泥一样(幸好不是鞋子上的!如果我的鞋子上沾上什么污点,那不如一枪打死我算了!),简直像一个穿着高跟鞋的低贱女人,任人笑话。而这都只是因为一个可恶、无聊、无礼的出租车司机!不行,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抬头挺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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