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虫
人亡。
《明朝小史》中,曾记下这样一则故事:苏州枫桥一小小粮长,接郡督一再催交名虫的指令,只得用一匹骏马易得一上品小虫。粮长之妻听说小虫乃大马所换,纳罕惊怪,便趁其夫不在舍时,悄悄打开虫罐看个究竟,谁知小虫从罐中一跃而出,被正在院中公鸡一口啄食。妇人深感惹下祸端,便自缢而死。粮长归家,见罐空虫失,妻子悬梁,既为亡妻悲伤又觉虫差难交,他也寻一根粗绳自尽,与亡妻一道匆匆奔向奈何桥……
由是观之,一代文章圣手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的名篇《促织》,并非向壁虚构,徒托空言,而是以小虫刺斫大明王朝之腐败,可谓力透纸背,刻肌刻骨。
宣宗的嗜好熏染着宫廷,浸染着大臣,感染着京城,也习染着百姓。于是,从帝王后妃到三公六卿,从富商大贾到贩夫走卒,举国上下掀起了养蟋、斗蟋的沸沸扬扬的狂潮。
一代文魁“公安派”代表作家袁宏道,曾在《促织志》开篇中,情景交融地勾勒出了当时京师“蟋蟀热”之炽之盛:“京师人至七八月,家家皆养促织。余每至郊野,见健夫小儿,群聚草间,侧耳往来而貌兀兀,若有所失者。至于溷厕污垣之中,一闻其声,踊身疾趋,如馋猫见鼠。瓦盆泥罐,遍市井皆是。不论老幼男女,皆以引斗为乐。”
人们所以捕捉蟋蟀“如馋猫见鼠”,当然不全是为了娱乐,攫取金钱的欲念,使更多的捕虫人,玩虫者忽略了快乐天使那精妙动人的音乐,使更多的斗虫人加入到了赌徒的行伍。《万历野获编》中记载:“吴越浪子尤酷好此戏,每赌胜负,辄数百金,至有破家者。”
宣宗仅在位十载便驾崩,但由这“蟋蟀皇帝”点燃起的全国性的“斗蟋热”,却丝毫没有降温。斯时,除农家的翁媪男女及部分文人雅士将斗蟋作为娱乐外,大部分玩家、斗家则将小虫当做一种赌具,使斗蟋成了赌博的代名词。
明代文人陆粲在《庚已编》中记述了吴人张廷芳因斗蟋乐极生悲、悲极生乐的轶事:张廷芳乃一赌狂,初时每斗必败,银钱输光后,只得变卖家产物业抵虫债,其岁岁逢秋必斗,直赌得倾家荡产,身无寸缕。后经高士指点,获一虫王,每战必胜,不消十数日,便又成豪富。冬至虫王死,张悲痛欲绝,嚎啕大哭,为报小虫知遇之恩,张铸一银棺,盛葬小虫……
在斗蟋史上,向有南虫、北虫之分。至明代,南北玩家们斗遍全国诸多名蟋产地的名虫后,通过类比,辨析,渐次发现北虫之斗性优于南虫。在北虫中,又以鲁虫为翘楚。齐鲁之宁阳、宁津、乐陵、德州等地的蟋蟀,相威猛,色苍秀,骨丰实,牙坚硬,皮枭老,性刚烈,斗期长,色品俱全,大受斗蟋场上斫轮老手的垂青。
明自宣宗后,从京都大邑到穷乡僻壤,以小虫为赌具的博局,随处可见,只是赌资多寡而已。就连军中将领也痴迷于斗虫赌场。
明末将领马士英,曾身居南明小朝廷的东阁大学士、太保之要职。当清兵大军压境,小朝廷如同鱼游釜中之时,马士英仍容头过身,大斗蟋蟀,后人嗤之为“蟋蟀相公”。
从南宋的“蟋蟀宰相”贾似道,到朱明王朝中叶的“蟋蟀皇帝”朱瞻基,再到这“蟋蟀相公”马士英,后人从中得出了蟋蟀既亡宋又亡明的结论。作为“欢乐天使”降临人间的小小蟋蟀,蒙受这等奇耻大辱,实乃背情悖理。这些人世间闹剧、惨剧的上演,绝不是小虫儿的过错,而是人性残缺的悲哀。
满族人入关,天下一统。兴起于漠北马背上的民族,本不晓得蟋事,但因受到汉文化的浸润和融合,又加之蟋蟀这小精灵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清宫里的帝王贵胄,乃至八旗子弟,也很快染上斗蟋的嗜好。因康熙帝尤喜蟀鸣,宫中遂有了专司畜养蟋蟀的虫师及太监。因“促织”有催人“纺织”的寓意,京都的斗蟋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