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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花样,都结了婚的人,衣服还吊在肚脐上。头发要是再黄一点,真和麦草没有区别了。”

    “林大主编,我是娱记,自然也属娱乐圈喽。娱乐圈的人都要黄,而且怕热。嘿嘿。”

    “那先这样,下班一块吃饭。”

    龙悦终于闻到余作人嘴边的腥味,甩了他一巴掌,把北极熊般的余作人震住了。余作人是个欺软怕硬的东北人,特点是鸭子死了嘴还硬,为保全他作为一个君子的形象,常因做贼心虚而气势汹汹。与其说龙跃相信他的话,不如说更信赖他的体积,只要那一百七十斤的重量压下来,什么都没它真实。而龙悦就是那样一次又一次的被他碾得没脾气。

    话说龙悦打了一巴掌把余作人震住后,他的嘴里蹦出一套全新的理论,他说:“龙悦,你扪着胸口说句话,我对你哪点不好?我全身心都在你这里,老婆孩子都没管。你有事我随叫随到,你有病我忙前忙后,你喜欢玫瑰我定期给你换……你还怀疑我,用一巴掌将一切一笔勾销。”龙悦说:“我这是第一次打男人,第一次遇到你这样的混蛋。”此后龙悦毅然和余作人断了往来,也没有搬回去和张超住。在朱妙面前,绝不提余作人的名字,只说“那个混蛋”。

    当初龙悦迫不及待的亮出余作人这颗棋,是有原因的。一来余作人没被朱妙使用过,二来余作人比朱妙使用过的男人(单说张超)要帅,要有钱;三是表明她龙悦,魅力还是不浅的。几分炫耀的意味,朱妙当然明白,知道龙悦使性子,懒得和她计较,用过的男人做了朋友的老公,毕竟是件亏心事。

    余作人那个混蛋忽地成了龙悦的历史,但是彻底改变了龙悦的生活。龙悦不再有新房子居住,自己租了一个单身公寓,胡乱添了一些家具,胡乱吃喝,胡乱生活。也不能说那个混蛋一点贡献都没有,他使龙悦知道重压的滋味,明白什么叫死去活来,让龙悦在感情问题上变得成熟,让她发现自己还是个勇于冲破樊笼的女人,只不过那个混蛋没有福份。

    林芳菲的陶池烫烫了足足两个钟头,龙悦也洗了一个头,翻了几本时尚杂志,玩了一阵手机游戏,甚至还眯眼打了一会盹,睁开眼一看,未来的媒体大亨已经成了一个老芭比娃娃。而发廊的那些公的母的红毛黄毛蓝毛站在老芭比娃娃后面一致说好:您早该来烫,现在也不算迟!许是变化的缘故,龙悦一时还看不怎么顺眼。但已费心等待至月上柳梢,也不能枉了这些时间,因此不说别扭,也只说好。你好他好大家好,于是林芳菲走起路来腿显得更长了。这令龙悦无端生出许多感慨,这个城市的中年男人,大都配备有比自己小的情人,或者红颜知己,这已成一种风俗。许多男人把老婆照顾的顺顺贴贴,让她美容购物,同时也把她闲置起来,留下更多的精力,去干他正在兴头的情人。到了林芳菲这个年纪,假若没有老公亲自干,谁来真心恩爱的让她快乐呢?那些娱乐圈外的公众人物,政界人士最怕桃色新闻,就算有喜欢的,只怕也不敢表露。官场上不少男人,是否真的安分的守着老妻?真是那样,还是值得同情的,这对他们多少有点不公平,不人道。老夫少妻的搭配还是比较有审美愉悦的,也许有二十出头的小火愿意和林芳菲配个对儿,但终归会大煞风景。

    为别人操完心以后,龙悦回屋又抑制不住为余作人那个混蛋伤感片刻。洗完澡擦干身体,开了电视,赤身裸体坐在沙发上打电话。当张超已成往事,她对朱妙的感觉有些回暖。姐们关系才是牢不可破。

    “哎,干吗呢你?”有的男人打电话时喜欢把手放短裤里,龙悦喜欢抚摸自己。

    “上网喽,猜你就在打裸体电话,小心偷窥狂的望远镜。”朱妙知道龙悦的习惯。

    “你继续吃嫩草吧,你那篇稿子没法上了。”龙悦的手停在右乳上。

    “对啊,我正想跟你说别用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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