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孝敬父母
都差不多,目光呆滞,面无表情,了无生趣,他们的身体在成长,但是躺在那儿奄奄一息的样子。其中只有一个小孩例外,每天总是嘻嘻哈哈,见了人就笑。医生和护士觉得很奇怪:大家都是弃婴,每个人的表情都死气沉沉,为什么他那么高兴呢?于是在房间里装上闭路电视,二十四小时观察这个小孩身上是否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一星期下来,观察结果发现,原来每天下午下班时间,有一位到医院收垃圾、扫地的老太太,经过这个小孩时,会逗逗他,陪他玩半个小时。就是这每天半小时的差别,使这个小孩出乎其类、拔乎其萃,成为这些弃婴当中最特殊的一个。于是发现了,原来小孩需要有一个人以主体的身份去关怀他,跟他互动,他的生命力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否则,只是饿了给他吃,渴了给他喝,而没有一个人真正去关怀他,他内在的心理能力就无法发挥,只能死气沉沉的呆在那儿,不知如何与人互动。
这个研究使得美国心理学界相当震撼。在美国人的家庭里,小孩生下来,大一点之后,就放到小房间里一人睡。小孩哭,让他哭,哭累了就睡着了,变得很有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对人性而言,是一种伤害,事实上违背了人性自然的要求。人类与动物的差别之一,是人类的幼儿依赖期是最长的,人类所生的小孩依赖父母的时间最长,远超过其他动物。人类的孩子一般要在父母怀中三年,才能够稳健的独立行走。这种长期在生理上依赖父母的状况,自然在心理上发展出特殊的结构,即孩子和父母之间永远有着互相关怀的心理情感。相反,在成长的最初过程中,若是缺少了父母的特殊关怀,则这种遗憾一生都无法弥补;若要弥补,日后必须付出加倍的代价。
从生理需求到心理情感,最后才出现所谓“三年之丧”的伦理规范。也就是说,人间的伦理规范(三年之丧)是为了响应心理情感(安)而定的;然后,心理情感又可以推源于生理特性(三年免怀)。如此形成“生理——心理——伦理”的观点,可以说明人性的开展过程以及人性何以向善,亦即为何不守三年之丧就会不安。所以孔子怀疑宰我是否曾受过父母三年怀抱的照顾,说他“不仁”,忽略了人心的情感需要。换言之,孔子心目中的人性,是不能离开人的生命之具体存在及成长处境的。“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是他对人性的深入观察。“三年之丧”是配合我们内心情感需要的外在表达形式。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身体上受到父母照顾,心理上和父母有长期依赖,所以父母过世,守丧三年,才能使我们心安。
因此,儒家讲求的伦理规范,并非由外在的压力而来,而是内在心理情感的适当表达。外在的礼仪、礼节、礼貌只是个表现形式,它的前提在于内心真诚的情感。若没有真情实感,外面也不用去做那些形式了,一切只会沦为教条。这才是儒家真正的思想。两千多年一路下来,一直到清末,很多人都说儒家是礼教吃人,吃人礼教,好像学了儒家之后,就被那种三纲五常给限定死了,好好的人生就被约束得没什么乐趣了。事实上,儒家对于中国传统所规定的“礼”提供了哲学说明。这个说明是合乎经验、合乎理性、合乎理想的,使我们活在世上有原有本,有内在的情感,也有外在表达的形式。两者配合,内外相得,才能构成一个和谐的人生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