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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唐诗几男子
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著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那个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抽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中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当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啊,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近年来我频频去陈留、商丘、单县一带,每次都会在路边长久停留,设想着那些马蹄箭鸣、那些呼啸惊叫。中国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踪迹的地方,一般总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壮,那样的地方我们见得太多了。而在这里,只有单纯的快乐,只有游戏的勇敢,既不是边塞,也不是沙场,好像没有千年重访的理由,但是,我怀疑我们以前搞错了。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并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做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我曾动念,认认真真学会骑马,到那儿驰骋几天。那一带已经不是打猎的地方了,但是,总还可以高声呼啸吧?总还可以背诵他们的几首诗作吧?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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