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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龙潭湖碎尸案
1.由朝鲜女人的大包和“鲜花案”说起

    跟老宋问过这起案子,他对报案的情况,比如谁打来的电话,怎么说的,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能记得的都是案情。

    后来听另一个警界朋友说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对于电话响是很烦的,因为准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着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对这种生活不会向往。特别是手里已经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烦,一听电话铃响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警察,是从电视剧里出来的。

    找老宋办这个案子,固然是因为在他辖区,但巧的是老宋刚好是当时北京警界破碎尸案最多的一个刑警队长。北京市当时这种恶性案件还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经验,碎尸的案犯其实下意识有一种惧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门去,几乎个个会当场垮掉。所以,碎尸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线索,基本就拿下来了。

    当然也有个别顽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这样的碎尸案,三角恋爱发展到最高阶段,同学结婚的夫妻俩合伙杀掉另一个老同学,把尸体剁碎成排骨状扔到一片芦苇丛里。

    嫌疑犯被抓之后,两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细看了一宿,然后提审那个女的。“你那口子已经撂了……”

    那女的琢磨着是警察诈她,不说话。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边臂弯,说:“他承认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来的,可人是你杀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话那女的脸就白了——都剁成肉块了,警察没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条胳膊啊,这男人要怂,还真他妈怂得快啊!

    下面,就是择清楚谁是主犯的问题了。

    审完,老宋叫侦察员拿了笔录去给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经撂了,别死扛了。

    合着那男的根本就没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尸块。看着看着,就让他看出毛病来了。老宋发现受害者左小臂应该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砍断的。

    我问老宋怎么鉴别出来的,老宋说了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后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为神经反应,皮肤会收缩,形成“缩一线”的特殊现象。他正是在一块尸块上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确定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围组织的肉块找到,拼起来,发现这一刀基本砍断了死者的左臂。

    从这个力度,老宋推断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于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这个案子,是比较有优势的。

    经过检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块碎尸,应该是属于一个老年男性受害者。尸体是用塑料布裹着放进旅行袋的,还没有腐败,说明死亡时间很短。

    切割尸体的手法拙劣,不像是专业人员所为,具体情况还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得到更详细的结论。

    经过侦察员的反复查看,最后不得不沮丧地得出一个结论:包裹尸体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线索。

    老宋叹口气,这个案子,看来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好。

    之所以说运气不是特别的好,是因为建国以来北京第一起碎尸案——陈克浩刘敬芝杀人案,就是因为案犯在包裹尸体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而暴露。

    实际上,在解放前,也有一起和陈刘杀人案颇为相似的案子。

    这起案件,发生在1943年,报上称作“鲜花杀人案”,其时北平已经沦陷六年多了。当时,北京火车站有个姓赵的伪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大脚裤的朝鲜女人靠着一个大包坐着。

    这人呢,因为生活经历不同,多半性格也会不同,喜欢和讨厌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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