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警官老尹口述: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1984年的8月20号,夏夜,心情不好的我和铁搭档王德明溜达在北京站的街面上。那时下发的通缉令一般是书面的,急的都是电话专线口传。
我们一边走还一边念叨:今天电传的有两个,一个是天津的老头杀人,一个是内蒙一监的两个死刑犯越狱……
那个年代北京还没有很多的旅馆,想住店还得经站前的旅店介绍处介绍,人们要用盖着公章的介绍信排队登记。即使那样大多数人还是住不上旅馆。半夜的车站街面上睡满了人,有些地方甚至上趟厕所回来就连睡的地方都没了。
心情不好的原因是我俩刚捅了个大娄子,与其说是我俩捅的倒不如说是我把人家老王给忽悠了。
半个月前的一天,我单独值夜班,后半夜联防送来个女孩子,是江苏大丰县的,叫小谨,19岁,说是想不开了要自杀。咱问了问看这女孩挺懂事,想不开是因亲生父母离异,被继父强xx。跑到北京想转转就不活了。那时按常规就是填表收容了事。咱想收容所的女号都是呆傻精神病关一起。单纯的女孩懵懵懂懂给搁进去还不毁了?恻隐之心动了,安慰一番,拿点钱和粮票让个下班的老联防员给送到东四一家熟悉的旅馆先住下,想第二天给买张火车票让她自己回家。到第二天上午给旅馆打电话,说那女孩一早自己走了,一直没回来。心想万一人家想不开死了真是自己的罪过。那两天睡不着,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第三天的夜里又该我值班,我想,这女孩子该到哪儿去了呢?突然想给收容所打个电话问问。结果真在呢。原来是第二天老联防员去晚了点儿,她以为我们人不来了呢。自己溜达到药房买了几十片安眠药吃了,倒在东四北大街上,被东四派出所送医院洗胃后弄到收容所了。咱自责啊,要是工作做细点不就没这事啦!咱正想着呢,老王的事儿来啦。
老王是我的大组长,还是支部委员,生就的老实忠厚一根筋。我俩上完班不是敲三家就是喝啤酒,绝对的哥们。
话说老王媳妇在当时的3501厂上班,他家在朝阳门南小街,厂子在朝外关东店。那天老王媳妇上班骑车到朝外神路街,赶上下坡把个卖冰棍老太太的腿撞骨折了。带人家上医院看完病,人家还有个条件非让答应不行:说儿女都上班,家里没人。你们两口子一定要留下一个陪护。这可把老王两口子为难坏了。那年头没有“三·八”服务公司啊,上哪儿找保姆去?俩人双职工,孩子小。回来就给我们念叨。咱憋着坏。来由不说,光说有个女孩不错,挺懂事的。你等我和司机去给接来。
司机是小白子,平时就是好哥们。我让他把车开到德外功德林收容所,告诉他跟着别言语。到里边找值班的说:有个江苏大丰县的小谨,女孩19岁,家长来接她,在我们那儿等着呢,领导让我们来领人。互相都熟悉,人家连想都没想就把人给我们带出来。咱跟她把帮忙看老太太的事一说,女孩子满口答应。
送过去把老太太看护得那叫个好,每次我们去老太太家都是满口地夸啊。
我还想着以后就帮这女孩子在北京找活干保姆算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天上午,副所长、指导员突然把我俩找去分开单独谈话。咱一看麻烦来了,一准是这事陷了……
领导找我们要人,咱还想扛呢。老王说:你小子把我害了。让小白子接人去吧……屋里副所长还盯着教育我呢,屋外吵吵嚷嚷地把人带回来了。心想这一回来不又得送收容所啊。没别的辙。到宿舍翻出本《法律法规》来,在里面找到“婚姻法”。咱向领导正式提出,结婚还不行么?!这副所长咧半天嘴没想出词儿来,最后吼了一句:你知道她的经历吗?!我说:基本知道吧。他抬高嗓门:她被她继父强xx过(大概是这样女人不能要)!我依然梗梗脖子:强xx和结婚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