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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遗忘一段童年的痕迹
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连连点头,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还不如的人,那该是怎生的强悍啊!

    看来九年义务教育让不少需要在小学留级的孩子,及时地看到了初中校园里明媚的阳光。世界之大真是让人瞠目结舌,然而最让我瞠目结舌的,还是易笙的名气。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时,居然毫不犹豫地率先安排了我们这对。甚至为了制约这个麻烦精,让我成了班里的学习委员,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对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脸惶惶的表情,倒是很有义气,拍着胸脯和我许下了承诺:“不怕,既然这里傻瓜遍地,哥怎么说也给你冲破倒数第十的难关!”

    我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为证明其用心不假,易笙变从不听课为三天听一堂课,变从不做作业为亲自抄作业,至于平时的考试,多半还是随便抄我一点儿,不求及格,有个分数就成,想来是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吃鸭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经验,饶是老师们个个火眼金睛,也没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着弊,并持续拿着仍然不及格的分数,更是颇有策略地让自己的分数一次次小规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这次就十四分,无视考试难度,只看最后结果。反正这对他来说,不过就是自己少做一题,在我这儿多抄一题的区别罢了。

    不过真正难为的是期末考,学校为了彻底杜绝作弊问题,特地打乱了全年级考号的顺序。按照他们入学考试的成绩,年级前五十名在同一个考场,以此类推,最后数上来的五十名也在一个考场里。易笙自然不敢随便抄,怕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比他还不如的,抄出一个新奇迹。

    期末考那天,我在考场坐得很不安心,解决完自己的试卷后一直心神不宁,根本无心检查,干脆交卷走人,跑去看易笙的情况。他们考场果然不同寻常,离考试结束还余半个小时,居然走得整个教室只剩易笙一个。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易笙那样专注地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着什么。我从未看到过他那样专注的表情,即便是打架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也是不羁而轻佻的,非常不伦不类地模仿着古装剧里的流氓大侠。

    可是现在他却认真得看着卷子,执笔思考,仿佛他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学生,而整个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他和那张卷子。

    我心里诡异得有些发热,好像被他的视线灼烧了一般,非常莫名。我捂着胸口偷偷溜到了边上的小花园里,坐着反思自己的异常,最后得出了结论——当人遇见奇迹的时候,竟会是那般的惊心动魄。

    那时,我甚至决定自己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伟大的考古学家,努力发掘出各种令人惊艳的失落文明,好好地品味一下这种既惊惶又幸福的感觉。

    当然,吃不了苦的我最终没有走上这一行,或许是因为在高中时,我已经觉悟了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它叫做心动。

    易笙是我的初恋,尽管那时候的我,并不懂自己的感情。

    在那些情感朦胧的岁月里,我只知道那个连背九九乘法表都要带小抄的男孩,为了不让我为难,凭毅力考出了史无前例的好成绩,第一次突破倒数五十的名次,并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个不作弊的六十一分。

    健忘的我记不住自己中考的成绩,也早忘了高考的分数,可我却牢牢地记着易笙这次考试的每一门成绩,并放在心里珍藏多年。

    当我拿着他的成绩单痛哭流涕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是因为奖学金而兴奋过度。只有易笙不好意思地揍着我的脑袋,涨着张关公似的脸,小声喝着:“靠,你至于么!别在这儿丢人了!万一下次我要是考出个倒数一百名,难不成你丫的还要跑去跳黄浦江么!”

    我用力地点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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