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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这家伙居然先我一步买了车!我一阵愤愤,嫉妒得咬牙切齿。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补上一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

    我很现实地立马投降!回头,却看到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仿若白莲初绽,温润如美玉。

    我顿时安静下来,在反应过来前,已听到嘴里吐出了一句:“好。”

    宝马730Li,看到易笙的爱车时我微微惊讶,复而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若非开着这种车,顶级美女又怎会在半夜三点还跟着他来这边小坐。

    我很感兴趣地东摸摸,西碰碰,对这款五年内绝无希望购买的车子很是喜欢。

    这些年,我赚得不少,我娘是个牛人,我那点儿小小的收入在她的运作下,总能变成让人错愕不已的庞大数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什么积蓄,旅游是一种至奢华的享受,如同名车。

    我既然选择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后者面前默默败退。

    易笙倒也不阻拦我,只是俯身为我绑好安全带。这在国内显得有些多余的行为,他却做得非常熟练,且在动作之余,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十足的绅士。

    英俊、多金、体贴,上进,软硬件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愿为他前赴后继的MM数之不尽。

    我想他应该也常常这样的“为美眉服务”,于是原本那一点受宠若惊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谢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挂着浅浅的笑,笑得我全身发毛,几欲跳车:“三年不见,你倒是礼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懒得搭话。他倒也没再糗我,安安分分地开他车。

    车内,是那百年不曾换过的老歌《爱我,你怕了么》,姜育恒和李翊君正声嘶力竭地反复唱着悲情伤爱。我看着窗外风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动的屏幕。

    易笙偶尔会说些什么,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话,也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

    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那条从初中时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终于消停了。

    我听了很是唏嘘,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咙里却不知怎么的,有些酸意:原来,这个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变了那么多。

    没有什么停留在原地。

    这个道理其实我早已知道,只是那么多年来,始终都不想承认罢了。

    我真是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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