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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三年前,我第一次望见了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却为了一个恶俗至极的理由——相恋三年、论及婚嫁的男友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那个名叫沈葵的家伙宁愿选择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亲对象,也不愿和我试着携手。

    他说:“郝郝,你就只有长相温柔。”

    他说:“你是一个最好的红粉知己,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友,但一定不会是个好老婆。”

    所以,他不是赌气,只是自认为太了解我,并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作为人妻的可行性。

    我呸!

    看着沈葵寄来的喜帖,印着他和他那位相亲对眼的女孩,头抵着头仿佛恋爱多年,深情不悔的模样。我承认自己很没风度,我气得脑袋冒烟,在心里用满清十大酷刑将他反复蹂躏!

    我不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笨蛋,但在我知道有这个婚礼的时候,我却还顶着他女友的身份,并在前一晚还欢欢喜喜地和他约会看电影。就是这一点,让我气得几乎没了理智!

    我毫不犹豫地电话了连续加班多日的婉婉,不顾她有气无力的应声,很是暴躁地把事情的经过,用几乎咒骂的口气毫无逻辑地说了又说!

    婉婉在电话那端耐心地听着,直至我发泄到一个段落,才用同样愤慨的语气吼道:“沈葵,沈葵,肾亏?我靠,这名字!人如全名果然不可尽信,我看这家伙亏的不只是肾,还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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