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兴趣,甚至觉得那种会去疯爱的人,多半都有点儿神经质。
我还念高中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学弟号称对我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特地写了封血书给我表达爱意,可当时我除了觉得他脑子有病外,根本毫无感觉。
沈葵却是有点儿手段的。他曲线救国式的泡妞手法非常合宜,既不唐突也不冒进,有种捏蛇七寸、恰到好处的感觉,教你拒绝不得,等反应过来,已不知道跟他走到哪儿了。
可即使回过了神,我也不会觉得后悔,因为沈葵很能把握气氛,几次下来就把我的脾气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或许也是后来他会那样自以为是的依据吧。
总之,不知不觉的,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还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儿。
回头想想,自己也觉得晕眩,我们到底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不管怎么说,沈葵当时的绅士风度确实打动了我。
之后,我又犯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会犯的错——轻信了他的甜言蜜语。
我是真的以为,沈葵认同我似乎有些另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坑里应该呆的那根萝卜。
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酒醉得厉害的时候,哭着笑着扯着易笙的衣襟问他:“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不记得他的回答,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定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和沈葵交往。
我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和包括易笙在内的所有男性,都开始保持一定的男女界限。我对沈葵的在意全世界都看的出来,我甚至为了他再度走进往日走避的厨房,洗手作羹汤。
可是,我还来不及告诉他,现在我可以煲很香的鱼翅汤,还能做好吃的糖醋里脊,他就用一枚红色炸弹炸裂了我整个世界。
原来,我所以为的这一切,不过是应了心理学所说的泰坦尼克效应。
这世界荒唐的,简直可笑。
我骂骂咧咧,自尊心被伤得体无完肤。
易笙在边上看着我哭看着我骂,很久之后,才风马牛不相及地说了句:“郝郝,要不要和我去旅游?”
夜色中,他的眸子熠熠生辉。
我找不到拒绝的声音。
于是,我跟着易笙从北半球一路颠到了南极边,中途转了两趟机。
我吐得天昏地暗,脑袋空空,还很浪漫满屋地吐了邻座一身污秽。当然,我的隔壁不是RAIN,而是近来总因为我的失态而变得很倒霉的易笙。
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晕得完全听不见,只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被锁在一个略嫌单薄的怀抱里,不很温暖,但还算安心。
飞机在空中持续飞行了十几个小时,我难过得要命,但更让我难以面对的是自己居然这样眷恋着他的怀抱。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听见自己含含糊糊地问他:“哥,我们当初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
当年,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青春岁月情感懵懂时期,扭扭捏捏地谈了一场纯纯又蠢蠢的恋爱。
我记得那时大家都还小,身上没什么钱,情人节也只能手牵着手,在街上蹭点肉麻兮兮的粉红气息,还自以为浪漫得好不开心;
我也还记得自己会为了给他准备一份惊喜,几天几夜不睡觉地织围巾;
而他,会为了给我买一条现在看来并不那么贵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吃上好两个月的泡面。
原来,我们也是有过浪漫的。
可是,为什么我却记不得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分的手?
记忆只停留在遥远的日子里,两个青涩的大孩子面对面地僵立着,我流泪满面,他紧抿着唇,瑟瑟的秋风在我们身边冷冷地跳着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