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末代挽歌
以宕缓为宜。言者虽请速结球案,究未深悉其中曲折。即使俄人开衅,似无须借助日本。而日本畏忌俄人最深,其隐衷亦难与合从中国之力实不敌俄,宁可屈志于俄,亦何必计及日本之有无扛帮耶?若照现议,球王不复,无论另立某某,南岛枯瘠不足自存,不数年必仍旧日本耳。若由中国另行设官置防,徒增后累。而以内地通商均沾之实惠,易一瓯脱无用之荒岛,于义奚取。既承下问,敢贡其愚,伏惟裁择。应否令向德宏赴京备询之处,仍俟后命。
李鸿章最终改变了主意,于1880年11月11日上奏朝廷:
闻日本公使户玑在总理衙门催结球案,明知中俄之约未定,意在乘此机会图占便宜。臣愚以为琉球被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唯有用延宕之一法最为相宜。盖此系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诘问而转来寻衅。俟俄事既结,再理球案,则力专而势自强。……此事可缓则缓,冀免后悔。
意思是说,我们现在是进退两难,跟日本签约我们的损失很大,不签就多加了一个敌人,俄国就够头疼的了。分析来分析去,我觉得还是采取拖延的办法最合适,等到我们跟俄国的矛盾解决了,再跟日本解决琉球问题。眼下跟日本签约这个事能拖就拖,并提出了具体的战术:
俟三月限满,倘俄议未成,而和局可以豫定,彼来催问换约,或与商展限、或再交延议。若俄事于三个月内即已议结,拟请旨明指其不能批准之由,宣示该使。即如微臣之执奏、言路之谏诤、与彼之不能释放球王、有乖中国本意,皆可正言告之者。
总之,若三个月内与俄国的问题仍未解决,再与日本方面商议;若在三个月内得到了解决,就告诉日本我们不批准琉球分割条约。这样清政府就采取了拖延政策,前面两国不都商量好了吗?就只等中国签字了,日本着急,多次催促赶紧签字,可清政府这边就是不做反应。那边宍户公使很生气,气的就回国了,走之前还对清政府提出了严厉批评,清政府一看他走了也严厉批评他。你怎么回事,谈判还没结束你怎么就能走呢?你这很不对。双方就在这种批评与反批评中纠缠着,条约也没签成。随着中俄签订了《伊犁条约》,中俄矛盾解决,关系缓和之后,清政府对日本给出了明确的态度,就是不批准条约,而琉球问题也就此搁置了下来。自此之后,整个琉球都陷入漫长无尽的黑暗当中,落入日本的武力统治之下。
日本殖民统治
1.《七子之歌》
日本明治政府此后在全琉球范围内,收缴过去行政机关的全部公文、账册等文字资料,企图用销毁旧有政权所有痕迹的办法来掩盖其侵略罪行。琉球人民不满日本的残暴行为,武装抗争持续不断,双方就在此起彼伏的斗争中对峙,直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琉球人民看到了斗争的希望,而随着1895年清政府战败,被迫割让台湾、澎湖给日本,中国在琉球问题上更加没有了话语权,琉球人民也再次陷入茫茫无尽的等待之中。而日本的统治却更加变本加厉,1898年,日本政府强迫琉球人民服兵役,并且把琉球人当作“贱民”看待,对琉球施行残酷的殖民统治。1916年,日本殖民当局召开冲绳教师大会,强迫教师以侮辱性手段惩罚说琉球语的学生,以剿灭琉球的语言和文化。其后几十年,不断有因说琉球语而被逼跳崖或惨遭杀害的事件发生。日本在琉球的殖民统治不仅遭到琉球人民的反抗,还引起世界人民的不满。1925年,中国著名文化学者闻一多创作了脍炙人口的《七子之歌》,其中就提到了琉球:
台湾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