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狼”和“狈”的低级趣味
么样的女人?”
面对封澜的逼问,丁小野随手比画了一个葫芦的形状。“懂吗?身材要肉感,脑子要简单。”
封澜不说话了,转过去喝她的闷酒。
“我说我的标准,你生什么气?你不是一直觉得自己像个仙女?”小野好气又好笑。
他突然起身跪坐在床上,封澜转身太突然,鼻尖险些蹭上他胸口的衣裳。
“在你看来我的身材很差?”她仰着脸。
“想听真话?”
“说!”
“屁股还可以,胸差点。”
“老娘是B+!”
“这就对了,门门课得A,也抵不过胸前一对C。”
“算你狠!”封澜再次像泄了气的皮球。
“被你吵得睡不着了。烦!让我喝点。”丁小野趁她发呆,又拿过啤酒喝了两口。
半晌,封澜仿佛反应了过来,“你说我……屁股还不错。”
“是啊,我看到了,怎么样,要不告诉你什么时候看到的……那天你转圈问我你是不是女神……”
封澜飞扑过去捂他的嘴。丢死人了!这大概就是她为什么在丁小野面前永远也端庄矜持不起来的原因。和一个人如何开始,基本上就决定了两人日后相处会保持何种基调。从她衣冠不整地在丁小野面前撒欢那刻起,他们之间就再也脱离不了低俗趣味了。
丁小野试图拿开封澜的手,她扑过来的势头太凶猛,他一下就往后栽倒了,连带着封澜被牵引得趴在他的胸口。后背与床板接触的那刻,小野还是大笑着,封澜贴近他,手撑在他耳边,听到了他胸腔的震动,抬头就对上了他的脸。
封妈妈常说,月下不看女,灯下不看郎。
看了会如何?一不小心就要了你的命,要了你的魂?
妈妈比她多吃了几十年的米,多走了几十年的路。长辈的话不好听,但大多数时候是对的。这是封澜从惨痛经历里得出的结论。
她没来由地想起了李碧华的《诱僧》,情节已模糊了,里面的一句话却记得格外清楚——“就像野狗在咬食枯骨,就像野鸟在抢吃腐肉,就像逆风中拎着火把,反烧自身……”看书时的封澜还是个纯情少女,理解不了那种原始而凶猛的心动,成年后的她又享受着男女间循序渐进的游戏过程,被追逐,被取悦,有时迂回,有时周旋,乐在其中。可她现在恍然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个年轻的男人,仿佛是荒原里并行的两只野兽,万籁俱寂,月色如钩,只有呼吸间相似的气味和体内奔流的血液在呐喊咆哮,一切的繁杂荡然无存,存在的只有两个温热的躯体本身,她愿意被他啃食,血肉撕成碎片,也想把他吞进肚子里。她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丁小野,目光迷惑。两人身体接触的部位有人的心在猛烈地跳动。
“封澜。”丁小野第一次直呼她的名字,他舔了舔自己干涸的下唇,“你不会看上我吧?”
“我疯了吗?你不过是我餐厅里的一个服务生,我才不想那么丢脸。”封澜从幻象中抽离,言不由衷地喃喃道。
“你知道就好。”小野平静地将她从自己身上推开,“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被一个服务生拒绝,你会更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