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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早啊,老板娘
瑟夫妇在前排咯咯地笑,他们对这件事倒是很看得开。经过了孟沙的翻译和再次强调,封澜才知道,丁小野确实提起过,他喜欢白皮肤、红嘴唇、长卷发、个子高挑苗条、身上香喷喷的女孩,不就活脱脱是封澜的样子?

    封澜又喜又恨。恐怕第一眼看她的时候,丁小野那家伙就起了贼心,偏偏打死不肯承认,还说了许多不好听的话来埋汰她。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是饿狼迟早得扒下羊皮。看她以后怎么收拾他!

    然而,丁小野逐渐被“揭穿”的谎言远不止这一两个。

    封澜拒绝了阿穆瑟他们留她过夜的邀请,执意去了丁小野在察尔德尼的“家”。

    和巴孜肯大叔他们居住的帐篷不同,丁小野同样位于山脚的“家”是一栋小小的红砖平房,有着白色的墙和比屋子大许多倍的庭院,在主人离去之后,显得孤单而整洁。

    黄昏时分,封澜用丁小野留给她的钥匙打开了院门,入眼的是一片凋零的向日葵和另一种封澜不熟悉的植物,她猜想那就是丁小野所说的“贝母”,后院有一个牲畜圈,不过现在空落落的。

    丁小野夸耀的满院子果树也并不存在,正如阿穆瑟所说,他才不是偷姑娘的人,哪怕他愿意让姑娘偷他,说不定早成了孟沙的爸爸了。

    倒是院子的角落里真的有棵苹果树,长得是不太好,眼下正是秋天,树梢上挂着稀稀拉拉的果实。封澜长久地站在那棵与她“同名”的树下,舍不得摘一个果来品尝,也不知是不是像他说的那样酸,酸得像她此刻的双眼。

    丁小野是全世界最狡猾的骗子!活该被他欺骗的人跳不出谎言的魔咒。

    封澜每次去看丁小野,依然不放弃从他嘴里逼问出那句话,他还是咬紧牙关不说。以后她还会不停地问下去,虽然答案早已不再重要。

    蚌紧紧地闭着它的硬壳,那里面有着柔软的内在和珍珠的心。

    一直等到天黑下来以后,封澜才进到了小屋里面。多亏有着好邻居,阿穆瑟他们把屋子看护得很好。封澜几乎摩挲过了屋里为数不多的东西,他坐过的桌椅、他用过的杯子、他穿过的衣服,还有他睡过的床……这样一来,仿佛丁小野在察尔德尼的七年也一样从封澜心间淌过。

    草原的气候日夜温差很大,白天封澜只需穿一件薄薄的外套,入夜后一床被子都难以抵御严寒。前半夜,封澜瑟瑟发抖,快天亮的时候,她才温暖了起来。大概是因为她梦到了丁小野的缘故,他抱她的力度让她肋骨发疼。

    “让我看看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

    封澜依言在他面前打开了自己,与此同时,她得到了他的蚌喂出的那颗明珠。

    她的“应许之日”会来的,为着那些流放的苦,最后的蜜才分外的甜。

    二十岁才得到心爱的洋娃娃,四十岁买得起俏丽的裙子,六十岁重遇初恋的人……这又有什么意思?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

    第二天,封澜起得很早,她从凌乱的被子里钻出来,揉着眼睛推开那扇门。

    有个苹果朝她飞来,封澜险些没接住。这时她看到了自己右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一样东西,那是一根深褐色的长发,在她指间缠绕数圈,打了个死结。

    封澜抬起手,在晨光中端详她的“戒指”。细而韧的发丝仿佛陷入了皮肉之中,再顺着血液流动的脉络一路延伸,直至缠进心底。

    然后她才透过张开的手指痴痴看向苹果树下的人。

    “能不能收起你饥渴的眼神?”封澜送出的戒指在丁小野手中熠熠生辉,一如他的笑脸。

    他说:“早啊,老板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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