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啄篇
——一饮一啄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精,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我有时候绕路跑到信义路四段,专为买几个韭菜合子。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年复一年的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慎重其事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我不喜欢油炸的那种,我喜欢干炕的。买韭菜合子的时候,心情照例是开朗的,即使排队等也觉高兴——因为毕竟证明吾道不孤,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我喜欢看那两个人合作无间的一个杆,一个炕,那种美好的搭配间仿佛有一种韵律似的,那种和谐不下于钟跟鼓的完美韵律,或日跟夜的循环交错的完美韵律。
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妻子,那阵子王贞治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去买几只大白柚。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