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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履篇
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温柔之必要

    肯定之必要

    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

    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

    “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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