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环
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我冷漠,说我骄傲,说我盛气凌人,这是他们的偏见吗?或是我自己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呢?我是否已经树立了许多敌人?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是有些朋友的,我只晓得,在我身边还有许多人,认为我并不冷漠,并不骄傲,并且并不盛气凌人——菊如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认识菊如是在四年前的新生训练中,她拖了两条长长的辫子,穿着一件格子裙,笑的时候总要加上强调的尾音,让人很自然地也想跟她一起笑,我特别喜欢她那胖墩墩的体型,让人有一种舒泰的感觉。
开学后不久,女孩子们很自然地便混熟了,午饭后我们总坐在竹林子里面谈天,有一次我们谈到自己的绰号,她说:“我小学时就叫小胖,到了初中原来以为可以换掉了,谁知又有人叫我小胖,等升了高中,还是叫小胖。”
“那么,我们沿着朝旧制吧!”大伙儿便兴奋地决定了。
那时候,班上有十个女孩子,我常喜欢在暗地里仔细评较她们,她总是拖拖拉拉的,懒懒散散的,仿佛要她修饰一下,就会让她头痛十天似的,她从来不矫揉造作,从来不企图让自己更女性化。但是,我终于认定她是最美的。她的脸上永远刻划着一种自然而又含蓄的美,那线条挺秀的鼻梁,那棱角分明的嘴唇,是我从来没有在别的面孔上发现过的一一即使有,也不可能配合得像她这样巧妙。她又戴着一付眼镜,显得斯文而秀丽。我常想,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娟秀,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可爱,那该有多么好!
其实,除了外形的美丽之外,她还许多更吸引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一样和悦、一样讨人喜欢。也从来没有人有她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居然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过秦论》背熟——那是我努力了两个晚上仍不能上口的,此外,我每次想起她,总不免要怀念起她的幽默感。并且觉得上帝本来就准许某些人得到较多的东西,他必定是怕那些美好的本质,若是流到其他人的手里,会被糟蹋掉了。我一直相信小胖所以有优异的秉赋,是因为她配得的缘故。我也确信,我们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她的温良,而不是由于我。
那时侯,她是六号,我是七号,我们的座位是如些紧挨着,逐渐地,我们的情感也彼此挨近了,当时,没有宿舍,我们都带便当,往往到十一点钟就忍不住要取一点来充饥了,但她的食量极小,每次总央求我替她吃一块卤蛋或几块豆腐干,我很庆幸自己一直有很好的食欲,能够一直接受她善意的馈赠。有时她也尝尝我便当盒中的鱼片或是素鸡,我们彼此以“酒肉朋友”戏呼对方,往往把局外人搞得莫明其妙。她的家住在台中,每次归家,她总带回一盒凤梨酥给大家享用,我因为是她的“酒肉朋友”,总比别人多分到几块。
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反应太过灵敏,每次教授的笑话还没讲一半,我们的笔声就忍不住迸了出来,好在我们总是一起笑,还不至被目为怪物。二年后,我们的座位分开了,每次一想笑就得制止住,两个人远远地递个眼色就算了。
我们都不用功,一聊起天来就失去了时间观念,有时候话说完了,两个人相对面视也觉得很有趣的。有一次,读了李白的诗,就彼此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打趣。后来又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一位教授,教授对她说:“如果晓风是男孩子,你嫁给她倒是很相配的。”
“我一直很安于做女孩子。”我对教授说:“不过如果做男孩子而又能娶到这样的太太,我倒很向往。”
当然,我一直没有成为男子,但我们的友谊仍在平静中进行着,那种境界,我总自信比之爱情是毫无逊色的,谁能说澄清的湖水比不上澎湃的汪洋,又有谁能说请冽的香片比不上浓郁的咖啡呢?
她常常做出许多很洒脱的事,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