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种四则
⒈眼神
夜深了,我在看报——我老是等到深夜才有空看报,渐渐的,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新闻,而是在读历史。
美联社的消息,美国乔治亚州,一个属于tOC的电视台摄影记者,名叫柏格,二十三岁,正背着精良的器材去抢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警察救投水女子”。如果拍得好——不管救人的结果是成功或失败——都够精彩刺激的。
凌晨三时,他站在沙凡河岸上,九月下旬,是已凉天气了,他的镜头对准河水,对准女子,对准警察投下的救生圈,一切紧张的情节都在灵敏的、高感度的胶卷中进行。至于年轻的记者,他自己是安全妥当的。
可是,突然间,事情有了变化。
柏格发现镜头中的那女子根本无法抓住救生圈——并不是有了救生圈溺水的人就会自然获救的。柏格当下把摄影机一丢,急急跳下河去,游了四十公尺,把挣扎中的女人救了上来。“我一弄清楚他们救不起她来,就不假思索的往河里跳下去。她在那里,她情况危急,我去救她,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他说。
那天请晨,他空手回到电视台,他没有拍到新闻,他自己成了新闻。
我放下报纸望着窗外的夜色出神,故事前半部的那个记者,多像我和我所熟悉的朋友啊!拥有专业人才的资格,手里拿着精良准确的器材,负责描摹纪录纷然杂陈的世态,客观冷静,按时交件,工作效率惊人且无懈可击。
而今夜的柏格却是另一种旧识,怎样的旧识呢?是线装书里说的人溺已溺的古老典型啊!学院的训练无非的归纳、演绎、分析、比较中兜圈了,但沙凡纳河上的那记者却纵身一跃,在凌晨的寒波中抢回一条几乎僵冷的生命——整个晚上我觉得暖和而安全,仿佛被救的是我,我那本质上容易负伤的沉浮在回流中的一颗心。整个故事虽然发生在一条我所不认识的河上,虽然是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救了另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但接住了那温煦美丽眼神的,却是我啊!
⒉枯茎的秘密
秋凉的季节,我下决心把家里的翠玲珑重插一次。经过长夏的炙烤,叶子早已疲老不带绿,让人怀疑活着是一项巨大艰困而不快乐的义务,现在对付它唯一的方法就是拔掉重插了。原来植物里也有火凤凰的族类,必须经过连根拔起的手续,才能再生出流动欲滴的翠羽。搬张矮凳坐在前廊,我满手泥污的干起活来,很像有那么回事的样子。秋天的播种让人有“二期稻作”的喜悦,平白可以多赚额外一季绿色呢?我大约在本质上还是农夫吧?虽然我可怜的田园全在那小钵小罐里。
拔掉了所有的茎蔓,重捣故土,然后一一摘芽重插,大有重整山河的气概,可是插着插着,我的手慢下来,觉得有点吃惊……
故事的背景是这样的,选上这种翠玲珑来种,是因为它出身最粗浅,生命力最泼旺,最适合忙碌而又渴绿的自己。想起来,就去浇一点水,忘了也就算了。据说这种植物有个英文名字叫“流浪的犹太人”,只要你给他一口空气,一撮干土,他就坚持要活下去。至于水多水少向光背光,他根本不争,并且仿佛曾经跟主人立过切结书似的,非殷殷实实的绿给你看不可!
此刻由于拔得干净,才大吃一惊发现这个家族里的辛酸史,原来平时执行绿色任务的,全是那些第二代的芽尖。至于那些芽下面的根茎,却早都枯了。
枯茎短则半尺,长则尺馀,既黄又细,是真正的“气若游丝”,怪就怪在这把干瘪丑陋的枯茎上,分别还从从容容的长出些新芽来。
我呆看了好一会,直觉地判断这些根茎是死了,它们用代僵的方法把水分让给了下一代的小芽——继而想想,也不对,如果它死了,吸水的功能就没有了,那就救不了嫩芽了,它既然还能供应水分,可见还没有死,但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