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节
了解我,原谅我。倘若你能与我表一点同情,则真是我的万幸了!
民国四年,我乡土匪蜂起,原因是年年天旱,民不聊生,一般胆大的穷人都入于土匪的队伍,一般胆小一点的穷人当然伏在家中挨饿。闻说离我家约四十余里远有一桃林村,村为一群土匪约百余人所盘据。该一群土匪的头目名叫王大金刚,人家都说他是土匪头目中的英雄:他专门令手下的人抢掠富者,毫不骚扰贫民,并且有一些贫民赖着他的帮助,得以维持生活。他常常说:“现在我们穷人的世界到了,谁个不愿意眼睁睁地饿死,就请同我一块儿来!我们同是人,同具一样的五官,同是一样地要吃,同是一样的肚皮,为什么我们就应当饿死,而有钱的人就应当快活享福呢?……”这一类的话是从别人口中传到我的耳里,无论真确不真确,可是我当时甚为之所引动。就是到现在,我还时常想起这位土匪头目的话,我虽未见过他一面,但我总向他表示无限的敬意。喂!维嘉先生!我说到此处,你可是莫要害怕,莫要不高兴我崇拜土匪!我老实向你说,我从未把当土匪算为可耻的事情,我并且以为有许多土匪比所谓文质彬彬,或耀武扬威的大人先生们好得多!倘若你以为当土匪是可耻的,那末,请你把土匪的人格低于大人先生的人格之地方指示出来!我现在很可惜不能亲身与你对面讨论讨论这个问题。不过你是一个有反抗性的诗人,我相信你的见解不至于如一般市侩的一样。你的见解或同我的一样。喂!维嘉先生!我又高攀了。哈哈!
上边我说胡思乱想的结果,得着了一条路。维嘉先生!你现在大约猜着了这一条路是什么路罢?这一条路就是到桃林村去入伙当土匪。我想当土匪的原因:第一,我的身量也很长了,虽然才十六岁,但是已经有当土匪的资格了;第二,无路可走,不当土匪就要饿死;第三,王大金刚的为人做事,为我所敬仰,我以为他是英雄;第四,我父母白白地被刘老太爷害死,此仇不共戴天,焉可不报?我向王大金刚说明这种冤屈,或者他能派人来刘家老楼,把刘老太爷捉住杀死。有了这四种原因,我到桃林村入伙的念头就坚定了。
“到桃林村入伙去!”
打算了一夜,第二天清早我即检点一点东西随身带着,其余的我都不问了,任它丢也好,不丢也好。到桃林村的路,我虽未走过一次,但是听人说过,自以为也没甚大要紧。当我离开家门,走了几步向后望时,我的泪不觉涔涔地下了!
“从此时起,你已经不是我的家了!……父母生前劳苦的痕迹,我儿时的玩具,一切一切,我走后,你还能保存么?……此后我是一个天涯的孤子,飘泊的少年,到处是我的家,到处是我的寄宿地,我将为一无巢穴的小鸟……你屋前的杨柳啊!你为我摇动久悬的哀丝罢,你树上的雀鸟啊!你为我鸣唱飘泊的凄清罢!我去了……”
将好到桃林村的路,要经过乱坟山的东南角,我当时又伏在新坟上为一次辞别的痛哭。东方已经发白了。噪晓的鸟雀破了大地沉寂,渐渐地又听着牧歌四起——这是助不幸者的痛苦呢,抑是为飘泊少年的临别赠语?维嘉先生!你想想我这时的心境是如何地悲哀啊!
“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可怜的爸爸妈妈!你知道你俩的一个孤苦的儿子现在来与你俩辞别么?你俩的儿子现在来与你俩辞别,也许是这最后的……永远的……”
“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可怜的爸爸妈妈!也许这一去能够成全我的痴念,能够为你俩雪一雪不世的冤屈,也许你俩的敌人要死在我手里,也许仇人的头颅终久要贡献在你俩的墓前;也许……”
“但是,我亲爱的爸爸妈妈!我可怜的爸爸妈妈!也许你俩的儿子一去不复还,也许你俩的儿子永远要飘流在海角天边,也许你俩的儿子永远再不来瞻拜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