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列强刺激 太后玩火 端王窃政 群运出轨
2.1 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
发生在二十世纪的第一年,庚子、一九〇〇年的“义和团”之乱,从星星之火烧成燎原之势,实在是与当时山东巡抚毓贤的三原则分不开的。前文已偶及之,毓贤的三原则是:“民可用,团应抚,匪必剿”。老实说这三个原则本没有错,错的是他把抽象的原则化为具体的运用,不得其当,就要出毛病了。
就以“民可用”这一条来说吧!当年由于列强对中国所作的赤裸裸的侵略——尤其德国人在山东,俄国人在东北的所作所为——已激起中国全民的公愤。
德国人在山东以教案为借口强占胶州湾,已无理已极,而德皇为皇弟海因利盍亲王(AdmiralPrinceHeinrich)率远东舰队远征中国,在汉堡所作之送行训辞,什么:“shouldanyoneessaytodetractfromourjustrightsortoinjureus,thenupandathimwithyourmailedfirst”(原文英译载一八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伦教观察报》(LondonSpectator)。那时我方奔走交涉的大员之一的翁同龢,在其口记上译为“如中国阻挠我事,以老拳挥之”。德皇这一“挥拳”演说,那时是腾笑欧美的。世人固对德皇之横蛮,嗤之以鼻,而对我华人之不争气,也是怜而鄙之。此事当时对我国我民之刺激,亦至深且痛。斯时在巴黎冷眼旁观之法国史家柯利厄(HenriCordier),便认为这种德国佬加于华民之刺激“纵非义和团兴起的全部原因,也是主因之一”。(见柯著《中西关系史》,卷三,页三六五。转引自摩尔斯《大清帝国国际关系史》卷三,页一一一。)
至于德军当时在山东之横行,更是笔难尽述。当地百姓如对若辈稍事抵抗,动辄全村被焚,老幼难逃。某次在鲁东日照县,为一极小的民教冲突,在当地仕绅出面试行调解之时,五位在场仕绅竟被德军强掳而去,送至青岛拘留所,勒令执行极无理之要求。似此绑票勒索之行为,使在一旁观察之美国外交官,亦为之忿忿不平而报请华府留意。(见美国驻华公使康格致国务卿海约翰的报告书。载国务院“外交档”,一八九九年四月十七日。)
俄国在中国东北所犯的罪恶,就更是罄竹难书了。一八九九年三月某日,俄人自旅顺港违反条约,侵入中国境内征收地税。当地农民召集群众大会并缮具申请书,请求免征,态度极为和平恭顺,而俄军竟突然对群众开枪,当场便打死农民和老弱妇孺九十四人,伤一百二十三人。(据西文《北华捷报》记者的专栏报导。)
一九〇〇年七月十五日,当俄军于黑龙江畔的诲兰泡(俄名“布拉戈维申斯克”)开始越境时,华军稍事抵抗,俄军便一举将两岸华民男女老幼六千人,悉数屠杀,弃尸江中,江为之塞。此一屠杀,中国政府虽末敢澡究,欧美媒体却向莫斯科提出抗议,而沙皇政府竟声言是边远驻军擅杀,俄皇鞭长莫及,无能为力,搪塞了事。(见ArthurH.Smith著(震撼中之中国(ChinainConvulsion),一九〇一年英国爱丁堡出版,第二册,页六〇七。)其后俄人在“江东六十四屯”一带和其它城市中的烧杀,据各方报导,死伤华人二十余万,本篇也就无法详加叙述了。(见李文海等编《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一九八六年济南出版,页二九七。)
以上所记只是根据西方官员和记者零星的报导,并非受害华人的夸大。当时如作有系统的调查研究,则入侵者之残暴,就更是罄竹难书了。笔者不学,曾就清末民初各种中外冲突中,双方的死伤数字略作比较,所得比率大概可说是一千比一。换言之,在中外冲突中洋人如有一人殒命,无辜华民就要以千命“相陪”(不是相赔)。如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