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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公车上书和保国保种
为刘歆古文无一不伪。窜乱六经,而郑康成以下皆为所惑云云。真说经家一野狐也。惊诧不已!”(见翁《日记》)

    其实把康说看成“野狐”,又何止张翁二人。其后的章太炎、胡适之,以及最近才去世的钱穆,对康的看法都是一致的。记得笔者本人在重庆读大学期间,便有一位同班同学(似乎是黄彰健兄)专治公羊学为毕业论文。余亦偶涉之,但觉以“三世”论,读《春秋》,未始非“通经”之一说,若要以它来“致用”,那就是“迂儒”了。不学在五〇年代亦尝试述文,阐两汉“太学”。在拙篇中,我自己亦斥汉代的今文家不只是“迂儒”,简直是把持立国意蒂牢结的“学阀官僚”也。——当时也是有感而发。当然那时的“学阀官僚”的学术水平与两汉和清末的今文家相比,还差得远呢!(拙文见《附录》)

    康有为不自量力,引学术入政治,也就从“迂儒”逐渐蜕变成“学阀官僚”。把支持他变法改制最热心最有力的张之洞、翁同龢等都摈之门外。以他这个六品主事的小官,来独力抵抗那红顶如云的顽固派,那就是螳臂当车了。果然在一八九六年初,在数名昏聩老领导授意之下,御史杨崇伊一纸弹章,张、翁等实力派在一旁幸灾乐祸,康有为的“强学会”就烟消云散了.强学会一散,小会分立。当时的知识分子,对新政新思想,就没有共同语言了。

    记得胡适之先生以前曾向我说过:“社会对一个人的报酬,实远大于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那时去古未远;我们记忆犹新。对汪精卫,余曾撰文论汪之“十大错误”。认为汪犯了九大错误,社会和历史都原谅了他,使他有“复出领导”的机会。只是他把第十大错误做得太“绝”了。历史无法原谅他。他也就只有以“大汉奸”之名遗臭史册了。

    康有为当年犯了他那教条主义的绝大错误,但是这错误虽使他铩羽而去,却没有影响他衣锦还乡,为老太太做寿的风光。其后他曾一度想移民巴西,到海外去另觅前途。谁知一八九七年山东曹州教案突起。全中国很快的又被卷入另一个更严重的危机。在朝野束手之时,闻鼙鼓而思将帅,大家又想到康有为毕竟是个人才;他的变法维新的主张,也是“今日中国之必需”,这样康有为也就东山再起了。

    7.9 瓜分的威胁和图强的意志

    所谓曹州教案原是发生在一八九七年十一月一日,有两位德国传敦上在山东巨野县为暴徒所杀的小事——在当前纽约市上,每天都有五至八人为暴徒所杀(最近遗有一位前来开会的日本大学校长被杀)——可是这件小事却被那时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主义引为借口,强占了胶州湾;并要求在山东省筑路开矿。老实说,我们本钱大。出租胶州湾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是这时甲午新败,大清帝国已至死亡边缘,德国人一开其端,其他帝国主义援例一哄而来——俄国人要租旅顺大连,英国人要租威海卫和九龙,法国要租广州湾,日本要在厦门一带打主意……,这样群盗入室,划定“势力范围”、割据自雄,那问题就大了。——弄不好,大清帝国就要步波兰后尘,被列强瓜分了。

    为应付这种严重局面,那在总理衙门办外交的清室诸大臣也并不太颟顸。李鸿章就是个搞“以夷制夷”的老手。在他访问俄期间(一八九六年四月三十日至六月十三日,共四十四天),便与俄国订有密约以应付贪得无厌的日本。胶州交涉期间,翁同龢、张之洞乃至康有为等也想联英法而拒俄德。但是帝国主义哪就那么笨让你去以夷制夷呢?他们要搞他们自己的“权力平衡”(balanceofpower);划定他们自己的“势力范围”(spheresofinfluence);要把东亚病夫“瓜分”掉(partitionofChina),哪由得你“支那曼”(Chinamen)去自作主张呢?所以清廷的外交至为棘手,而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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