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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论晚清周期性内乱与洪杨悲剧
南少数民族地区。那时我们所接触的苗族同胞即有“熟苗”、“生苗”之别。最熟的熟苗那就与我们所谓“汉族”毫无分别。他们的子女也就进入我校读书。可是我们如与“生苗”往还,那就要带“通事”(翻译)了。

    清末的广西当然比抗战期中的大西南更为复杂。全省汉番杂处,生熟兼备。而汉人之间亦有土居汉人(早年南迁者)与“客家”(后来的北方移民)之别。其情形盖亦如台湾今日的“本省人”与“外省人”吧!这大概也是我们民族劣根性在作祟,这两帮“汉人”之间的摩擦,原是没止没尽的。至于汉番之争,乃至少数民族本身之间的斗争那就更下用说了。再加上地理条件——全省地瘠民贫、谋生不易。因此落草为寇,实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终南快捷方式。纵迟至我的朋友李宗仁将军的时代,他所熟悉的广西,还是“无处无山,无山无洞,无洞无匪”的。

    广西在人文和自然环境上还有一个有趣的特点。那便是自梧州上溯,凡住于西江流域的人民都说“粤语”(广东话);而住于桂江两岸的,则说“桂林官话”。说这两种不同语言的也难免有其不同的地域观念。

    上述种种也都为有能力有魄力的野心家提供条件,使他们能因时、因地而掌握其特性,组织群众,揭竿而起。

    洪秀全是一位科场失意、能说粤语的客家人。他在花县是一位被歧视的汉族中的少数民族。所以在花县他是不会有太多的群众的。加以花县地邻广州,居民的文化和经济水平都相当高。洪先生想搞点“妖言惑众”、“带功讲座”,也是不太容易的。可是他如跑到地瘠民贫,客家聚居的广西西江两岸的贵县、桂平紫荆山、金田村一带,那洪先生就可称圣称贤、称王称霸,如鱼得水了。

    1.5 一口通商和“五口通商”的经纬

    洪秀全造反还有一个那时代所特有的经济背景。

    洪氏起义金田是在“鸦片战争”结束的八年之后。在结束鸦片战争的《南京条约》缔结之前,中国所搞的“外贸”制度,原是“一口通商”。全国货物——如苏杭宁的丝绸,江西的瓷器,福建的红茶、漆器,安徽的绿茶,长江下游的棉纺织品等等——销行欧美海外,都是要翻山越岭,通过广州“一口”去漂洋过海的。欧美南洋商品——如美洲的金银,英国的呢绒、钟表(且看北京故宫的“钟表馆”)和后来的鸦片,美商所运入的檀香、人参(所谓“西洋参”有别于东北产的“高丽参”)、皮货等等,乃至南洋产的珍禽异兽、犀角象牙……也都是通过广州逆流而行畅销于内地的。中外商家要搞“外贸”都要在广州一口去参加变相的“广交会”。中方出口贸易则由专搞出口的“公行”(大致有十二三个独立商号,如上述浩官)加以垄断:番禺《竹枝词》所谓“金钱堆满十三行”是也。

    来华贸易外商则各有“夷馆”,长期划界居留,各营其利。中国管制外贸关卡,则有所谓“粤海关”,年入正税约在八十万两上下(税收略次于长江中游的“九江关”)。粤海关不属于“户部”(今之财政部),而直辖于“网务府”,是皇帝的私产。关税收入作为北京禁城的“维修费”。

    【附注】满清皇帝是不能乱花钱的。他是个“制度”(institution)。国家为维持这个institution是有其一定预算的。中国的皇帝是“中央集权文官制”中,最高级的“官僚”。他不是个“寡头独裁者”。清末女主当权,叶赫氏破坏了这个制度。她因此亡了夫家,也报了娘家的世仇,才成为亡国之后的。

    我国当年“广交会”的贸易额是可惊的。在伦敦、纽约等现代港口兴起之前,广州可能是独步世界的大都市,和中世纪的泉州不相上下。

    泉州在中世纪欧洲和伊斯兰史上号称“四桐市”(Zayton),以其四周有巨桐四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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