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妮妮
酒馆的装潢风格属于后现代风,整体格调偏向灰色,墙壁上错落的安置着数盏幽暗的壁灯,营造出朦胧的氛围,店内桌椅的摆放也是别出心裁,竟没有一张相同的桌子,椅子也是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到舞台最前排的马扎,大到半包区的懒人沙发,角落处甚至还挂着两个粗麻绳与木板做成的秋千……
然而,对比那令人震撼的舞台,这些还只是玩意,百余平方的店内,舞台竟然就占了三分之一,崭新的架子鼓、三排高段位电子琴一左一右固定在舞台的两端,足有十平方米的液晶大屏幕下还戳着两把吉他、一把贝斯,除此之外,舞台上方,聚光灯、追光灯、脚光灯、造型灯、光柱灯等一应俱全,就设施来比起专业的舞台也不逊色多少,随时都能经得起一支乐队的折腾。
“我二哥,你打造这舞台少也得一百万吧!”毕竟是专业演员,沈秋水对舞台上这些东西还是比较了解的,就眼前这一套东西下来,一百万都是保守的估计。
沈秋海嘿嘿一笑:“加上音响一共一百七十万。”
“一百七十万?!”沈秋水眼睛瞪得老大,撇了撇嘴:“再加上房租、其它费用的话,合着你把这两年赚的钱都折腾进去了?”
沈秋海笑而不语,转头看向沈秋山:“大哥,感觉怎么样?”
“不错,符合你的格调。”沈秋山点点头,他对自己这个弟弟还是很了解的。
沈秋海有着执着的音乐梦,只是在现实中碰壁的他已经没什么像样的舞台让他去展示自己了,所以,他才会不惜重金在自己的店内打造这样一个舞台,对于其它类似的店来,舞台只是一个表演的地方,然而,这个舞台却是沈秋海放飞自己的地方、也是他梦想的寄托。
既然没了“舞台”,那么,他就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
“试一试?没拍电影之前,你也是一名音乐制作人来的。”沈秋海疾行几步上了舞台,从话筒架上摘下麦克风,递向台下的沈秋山。
“还是算了吧,多少年没唱了。”沈秋山轻笑着摆了摆手。
“得,那我就给你们试试我这套从丹麦进口的音响!”沈秋海笑了笑,冲调音区的工作人员挥了挥手,他让沈秋山唱歌是假,主要是想展示自己这套效果极佳的音响,他这种心情倒是不难理解,就好像孩子得到新玩具想与好朋友分享一样。
伴奏响起,正是沈秋海当年的成名曲《锋芒》。
“二哥可真是的,快四十的人,还像孩子一样。”沈秋水面带笑容的看着舞台上伴随节奏扭动身躯的沈秋海,一副很忧愁的模样。
“得!的好像你自己多成熟一样。”沈秋山耸耸肩,瞄了一眼旁边的三妹:“对了,我进去这段时间有没有交男朋友?温馨提示,您今年已经三十三岁了!”
“切~!我大哥,你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沈秋水不耐烦的翻了翻白眼:“交男朋友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而且,你们这些男人,哪有一个好东西,脑子里想的无非就是那点破事儿!”
“得嘞,当我什么都没。”催婚团没当好,还碰了一鼻子灰,沈秋山可不自讨无趣了。
舞台上,沈秋海唱到了《锋芒》的副歌部分,音响的品质也显露了出来,声音透彻,清亮,没有一丝杂音,众人的思绪也不由自主的代入了他的歌声之中。
有一点必须得承认,那便是沈秋海的唱功,经历了岁月的磨砺之后,他的唱功比唱火《锋芒》的时候精进了许多,事实上,沈秋海这个年纪也正是一名歌手的巅峰期,褪去了年轻时的青涩,又拥有了丰富的阅历,能够更好的理解和诠释一首歌曲,只可惜,在他最巅峰的年纪却缺少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以及让他充分发挥自己实力的优秀作品。
社会的现实在娱乐圈中更会被无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