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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姓氏笔划
,桌上有人喝高了壮起胆问:“刘捕头啊,你的刀法可有名称?”

    那天我喝得也有些高,便回答他:“抽刀断水——”

    不错,刀再快,刀法再好,也断不了水。

    所以你抽刀断水之前,就得想清楚,这一刀果真能把水断了?

    退一万步讲,果真要断水,也得把刀慢慢地落下,那简直不是断,而是挡——落得慢了,姑且还能挡一挡。这刀法好无奈,可再退一万步说,人生在世,不也是这般无奈吗?

    所以,慢刀如此。

    我当然不会把这番道理在酒桌上全讲出来。可同事又问了,涎着脸:“刘捕头,你再给小金的快刀取一名称,可好?”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

    “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

    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

    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

    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

    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

    ——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

    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

    ——没有答案。

    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

    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

    ……

    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

    ……

    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

    一门刀!

    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

    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

    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

    我是慕名而去的。

    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

    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

    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

    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

    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

    于是我想到了小金——

    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

    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

    因为,我们是兄弟!

    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

    街红,人红,风也红。

    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

    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

    “各位,见过金捕头。”

    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

    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

    “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

    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

    大狗、二马、葫芦、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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