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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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一次举起了准备敲门的手。
一时间,他又迟疑了。
这是谁家呢?他依稀记得这好像是老七家。是的,确实是老七家。村里人都叫他老七叔。一个六十多岁的白发老头儿。老七叔是个很勤快的老人。虽然年近花甲,但仍旧每日下地干活。还常常到山里去打柴,去刨药材。他刚来的时候,老头儿常爱在他那儿坐一坐,歇歇脚,抽袋烟,喝口水什么的。老七叔很会说话,尤其是很会说俏皮话儿,像个乐天派,老是笑呵呵的。世界上所有让人发愁的事情,好像都与他无缘。对任何艰难困苦,他好像都能承受。他有四个儿子和两个闺女,都已长大。家里的那点地,根本不够种,劳动力显然过剩,一个个都闲在家里没事干。而他每天出来干活,纯粹是一种习惯。干活好像是他唯一的乐趣,否则就会觉得太无聊,就会活不下去。其实家里根本就不缺他那点柴火什么的。不过看他那样子,也无非是自得其乐罢了。他也真的总是很快活、很轻松的样子。没嗓子,却整天唱着一口地方戏。跟别人说点什么,笑话不离嘴。说完了,不管别人笑不笑,他先哈哈大笑一阵。
其实他很穷。他看得出来,他穷得衣服总是很破很旧。三儿子快三十了,四儿子也二十六七了,都还娶不起媳妇,砌不起新窑。像刘全德一样,他这一家子也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家。没本事也没指望能迅速地发大财。有一回,他问老七叔,像他这一大家子人,要是能承包下一座山岭,有这么多壮劳力干活,五年过来,岂不发成腰缠万贯的大户?老头儿听着他说,只是哈哈地笑。笑完了,就只说别的,问了几遍也是这样。
末了,老头儿起身回家。背起柴火,朝他又是一乐,然后径自走下山去。刚一出门,就可着嗓子地唱起来。老头儿嗓子很差,咬字却清清楚楚,他至今还能记得些。他只觉得那音调好凄伤。
唉——
兀的不气杀我也,兀的不痛杀我也!
听得你说从初,才使我知缘故。
空长了我二十年的岁月,
空生了我这七尺的身躯,
原来自刎的是父亲,
自缢的是老母
唉——
恨不得摘了他斗来大印一颗……
把麻绳背捆在将军柱,
把铁钳拔出他斑斓舌。
把锥子挑出他贼眼珠,
把尖刀细剐他浑身肉,
把铜锤敲残他骨髓,
把铜铡切掉他头颅,
……
他不清楚老头儿唱的是哪出戏,但这些唱词却让他玩味再三。这大概就是中国文化,恨起人来,能把人恨成这样,挖舌头,剜眼睛,砸骨头,铡脑袋,千刀万剐,五牛分尸,报仇居然能报到这种程度……而且又极有耐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即使是二十年,三十年,一辈子,两辈子,也绝不忘记,也绝不放过!
挨打时那一幕幕的可怕景象蓦地又现在眼前,那种毒打,那种仇恨……莫非同这种文化也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别人能这样残酷,对自己也一样这样残酷,也许,这就是这种文化里最为可怕的一种因素,包括自己,会不会也是如此……
不!扬善惩恶应是人类中最为宝贵的一种品行,如果连这个也没了,社会还何以存在!人类还何以存在!
他不晓得今天挨打时,老七叔会不会也在场。但不管老头儿在场不在场,他绝不会恨自己。即使他打了自己,砸了自己,也绝不是真的恨自己……
他终于敲响了院门。
梆梆梆梆……
几乎就在同时,他便听到了一声带着颤音的问:“哪个?”
就在门口!大概早就等着了。他听不出这是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