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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可以了。

    青岛的夏日傍晚总是红彤彤的,整个天空像一片被灯光照射的橘皮,落霞优美,诗情画意。织锦的心,不觉就有些微醉的伤感,想到了马小龙。

    分手一个多月了,马小龙给她打过几次电话,她不想接,却狠不下心。其实只要马小龙一求她,或许她心一软,就又会和他好了,哪怕知道和好之后依然是没有结局的未来。

    可是,打通电话的马小龙不说话,她也不说,两人都能听见彼此的呼吸,然后总是马小龙先挂断了电话,她落泪。她知道,因为爱,她已经把马小龙惯坏了。

    织锦把车停在路边,翻看手机上的通讯录,想找个吃饭聊天的人。可是她昔日的女友们都很忙,有忙着做母亲的,有忙着拯救爱情的,有去赴约会的,只有她无耻地闲着,无耻地孤单着。

    她觉得自己像个被扔出了群体的人,张望左右,每个群体都与她格格不入,每个群体都有充足的理由不接纳她。城市人离群体生活正越来越远,对别人的提防越来越严重,就连同僚之间,你除了知道他的名字以及职务之外,甚至都不知道他的真实年龄以及婚姻状况。

    织锦郁郁地望着街上的车来人往,原来过分悠闲也是一种痛苦。

    织锦打算去罗锦程的西餐厅混一个晚上。

    罗锦程毕业后就分在了歌舞团,没上几天班就下了海,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家里人一直不知道他究竟做些什么贸易,不过几间办公室、一排电脑、几部电话,七八个员工都闲得要命,不是煲电话粥就是在电脑上玩游戏。为此,织锦曾好一阵担心,怕他的公司不知哪天就倒了。可是他的公司晃晃悠悠地开了七八年,虽然还是那副晃晃悠悠的德行,却见罗锦程买上了崭新的奥迪,新款手机一部接一部地换,随便掏一把他的口袋,都能掏出大把的票子和银行卡。

    西餐厅叫“迷迭香”,很暧昧的名字。地点选得僻静而幽雅,是本市文人雅士们的聚会场所。情侣也不少,失恋的更猖獗,而且大多是女的,都知道“迷迭香”的幕后老板又帅又有才情,她们总是把自己灌醉了,一边喝酒一边醉眼睥睨地喊:“罗老板,罗帅哥,来一曲《回家》吧……”

    织锦很难概括对“迷迭香”的印象——暧昧,糜烂,放浪而温暖。爱情像杂草一样在这里萌生又落叶,在这里归于沉寂。它就像爱情的生死场,生生死死,往复不绝。

    车过街角,织锦便看到了“迷迭香”亮在街角的灯,昏暗但倔犟,像迷醉的眼。

    织锦推门进去,里面很静,罗锦程正在吹《回家》,他最喜欢的曲子。据说很多女子曾经因为听了他吹的这首曲子而萌生了和他成家的念头,但除了金子。罗锦程不打算和任何人成家。

    金子不想和他成家,她有自己的家,老公在澳大利亚,一年只回来一两次。她留在国内的唯一目的就是给十岁的儿子陪读,等他完成中文的基础教育后再出国。

    罗锦程对她的迷恋和爱,人神共知。她不拒绝也不迎合,和他上床,不和他谈情说爱。她享受他制造的浪漫,却不容许他进入自己的生活。

    也正是因为她,罗锦程在和柳如意结婚半个月后,彻底地离家出走了。据说结婚前罗锦程就和金子好了。罗锦程本不想和柳如意结婚,可是不仅柳如意不干,父母不干,金子也不干。金子说,他不结婚,她会有罪恶感。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罗锦程的新欢一定是年轻漂亮妖精级别的人物。可等他们见过金子,都非常失望。金子不仅比柳如意年龄大,也没柳如意身材好。她总是淡淡地看人,眉眼之间流露出一抹倦怠,永远那么懒懒的,仿佛刚睡醒,脸上还留着昨夜的残春。

    很多人不明白罗锦程怎么会这样疯狂地迷恋上既不是美女又不年轻的金子。织锦一度也不明白,也专门为此向罗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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