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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只是讨厌屈服
    陈法庆正在解救一只倒挂在渔网上的麻雀。

    他想解开网。母亲冲他喊:“不要放,放了又吃果子,挂在那儿还能吓吓别的。”一群村里的孩子,刚刚从地里挖野菜回来,手里拿着剪刀。不知怎么“呼啦”一下进了院子,都盯着那只麻雀。

    领头那个个子最大,说“这个好吃”,伸手就去够。

    老陈一着急,把网剪破了,把鸟攥在手里,翻过身,小心翼翼地用小剪子剪去缠在脚爪上的黑色细网。一点一点。

    小孩不耐烦,伸手来抓。他一扬手,鸟飞了。

    这个细节,和他有点剃得太光的后脑勺,让我觉得他像电影里的憨人阿甘。

    他是农民,只上过六年学。一九九九年开始,为了村子附近石矿的粉尘和流过家门口的脏水河,先到处投诉,随后把区环保局告上法庭,再告省政府,接着给人大写立法建议,最后干脆自己出钱在《人民日报》打公益广告,“要感化那些看报纸的公务员,去真正关心环境”。

    二〇〇六年,我见到他。能证明他富裕过的只是一辆满是灰尘的奥迪。他准备卖了它,成立个环保基金会。阿甘只是电影里虚构的人物,但陈法庆有他真实的人生:漏水的房子,生病的妻子,明天一早得补好的渔网,身后没人跟随。村里人都说:“陈法庆给我们办了不少事。”

    我问他们:“那这七年里,村里有没有人跟他一起做?”

    “没有的。”一个矮矮壮壮的小伙子说,“前年他要我们联名写个呼吁,我没写。”

    “为什么?”

    他笑一下:“忙生活,忙得很。”

    “那都是要钞票的事。”老年人磕磕烟灰,“跟政府打官司,想都不要想哦。”

    “陈法庆不就在做?”

    小伙子插句话:“村里人觉得他就是喜欢多管闲事。”

    “闲事?这不都是你们每个人的事么?”

    “有他做就可以啦。”

    所以他一个人做,告环保局的官司输了,告省政府没被法院受理,写给人大法工委的信没有回音。花在广告费上的钱几乎掏光他全部家产。陈法庆只说:“到钱花光的那一天,我就停下来。”有次与《半边天》的张越聊起,她说:“阿甘是看见了什么,就走过去。别的人,是看见一个目标,先订一个作战计划,然后匍匐前进,往左闪,往右躲,再弄个掩体……一辈子就看他闪转腾挪活得那叫一个花哨,最后哪儿也没到达。”

    郝劲松也剃着一个阿甘式的头,后脑勺剃光了,几乎是青的,头发茬子硬硬地拱出来。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零三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他坐在原告的位子上开口说话:“审判长,通知我的开庭时间是十点,被告迟到,我是否能得到合理解释?”审判长看他一眼:“现在你先遵守法庭程序。”冲书记员挥了下手。书记员跑出去大声叫:“北京地铁公司!北京地铁公司!”

    片刻,两位男士夹着公文包,匆匆人门,在被告席上落座。

    双方目光交汇的一刹那,法庭非常安静。我明白了郝劲松为什么说“不管你有多强大,包括一个国家部委,当你被告上法庭的时候,你是被告,我是原告,大家坐在对面,中间是法官。你和我是平等的”。

    这场官司关于五毛钱。郝劲松在地铁使用了收费厕所,认为收这五毛钱不合理,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上法庭。他是个普通的学法律的学生,连个律师证都没有,以“公民”的名义打官司。

    两年多,他打了七场──他在火车餐车上买一瓶水,要发票,列车员都笑了:“火车自古没有发票。”于是他起诉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在强大的机构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我不愿意,”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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