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妖的头,那顶宽边巴拿马帽子————他一看见她就立即把帽子拿在手里了。他跳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在那里朝她望着,那双朦胧的灰色眼睛瞪得大大的,流露着微笑;他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下闪烁,像一顶灿烂的王冠。那时他温和地说:"思嘉,你都长大了。"然后轻轻地走上台阶,吻了吻她的手。还有他的声音啊!她永远也忘不了她听到时那怦然心动的感觉,仿佛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慢吞吞的、响亮的、音乐般的声音!
就在这最初一刹那,她觉得她需要他,像要东西吃,买马匹,要温软的床睡觉那样简单,那样说不出原因地需要他。
两年以来,都是他陪着她在县里各处走动,参加舞会、炸鱼宴、野餐,甚至法庭开庭日的听审,等等,虽然从来不像塔尔顿兄弟那样纷繁,也不像方丹家的年轻小伙儿那样纠缠不休,可每星期都要到塔拉农场来拜访,从未间断过。
确实,他从来没有向她求过爱,他那清澈的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过像思嘉在其他男人身上熟悉的那种炽热的光芒。
可是仍然————仍然————思嘉知道他在爱她。在这点上她是不会错的。直觉比理智更可信赖,而从经验中产生的认识也告诉她他爱她。她几乎常常中他吃惊,那时他的眼睛显得既不朦胧也不疏远,带着热切而凄楚的神情望着她,使她不知所措。她知道他在爱她。他为什么不对她说明呢?这一点她无法理解。但是她无法理解他的地方还多着呢。
他常常很客气,但又那么冷淡、疏远。谁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而思嘉是最不明白的。在那一带,人人都是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因此艾希礼的谨慎性格便更加使人看不惯了。他对县里的种种娱乐,如打猎、赌博、跳舞和议论政治等方面,都跟任何别的青年人一样精通;可是他跟大家有不同之处,那就是这些愉快的活动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人生的目的。他仅仅对书本和音乐感兴趣,而且很爱写诗。
啊,为什么他要长得这么漂亮,可又这么客气而不好亲近,而且一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那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来,他就那么兴奋得令人生厌————可是又那么令人爱慕呢?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当思嘉同他坐在前门半明半暗的走廊上闲谈过以后,每次上床睡觉时,总要翻来覆去好几个钟头,最后只得自我安慰地设想下次他再来看她时一定会向她求婚,这才慢慢地睡着。可是,下次来了又走了,结果还是一场空————只是那股令她着迷的狂热劲却升得更高更热了。
她爱他,她需要他,但是她不了解他。她是那么直率、简单,就像吃过塔拉上空的风和从塔拉身边流过的河流一样,而且即使活到老她也不可能理解一件错综复杂的事。如今,她生气第一次碰上了一个性格复杂的人。
因为艾希礼天生属于那种类型,一有闲暇不是用来做事,而是用来思想,用来编织色彩斑斓而毫无现实内容的幻梦。他生活在一个比佐治亚美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留连忘返。他对人冷眼旁观,既不喜欢也不厌恶。他对生活漠然视之,无所动心,也无所忧虑。他对宇謅e以及他在其中的地位,无论适合与否都坦然接受,有时耸耸肩,回到他的音乐、书本和那个更好的世界里去。
思嘉弄不明白,既然他的心对她的心是那样陌生,那么为什么他竟会迷住她呢?就是他的这个秘密像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那些她所无法理解的东西只有使她更加爱他,他那种克制的求爱态度只能鼓励她下更大的决心去把他占为己有。她从未怀疑他有一天会向她求婚,因为她实太年轻太娇惯了,从来不懂得失内是怎么回事。现在,好比晴天霹雳,这个可怕的消息突然降临。这不可能是真的呀!艾希礼要娶媚兰了!
为什么,就在上周一个傍晚他们骑马从费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