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惠,对我的关怀,使我时时能得到安慰。我这样提高了自己的认识,就会感到心满意足,不再悲伤了。
我来到岛上已很久了。我从船里带上岸的许多东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坏了。
前面已经提到过,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后,只剩下一点点。我就不断加点水进去,直到后来淡得写在纸上看不出字迹了。但我决心只要还有点墨水,就要把每月中发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记下来。翻阅了一下日记,发现我所遭遇的各种事故,在日期上有某种巧合;如果我有迷信思想,认为时辰有凶吉,那我一定会感到无限的惊诧。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过,九月三十日,是我离家出走来到赫尔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萨累的海盗船俘虏而沦为奴隶的日期,也正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从雅茅斯锚地的沉船中逃出来的那天,也正是后来我从萨累逃跑的那天,同月同日。
我诞生于九月三十日;正是二十六年之后的这一天,我奇迹般地获救,流落到这荒岛上。所以,我的罪恶生活和我的孤单生活,可以说开始于同一个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面包"也吃完了。这是指我从船上拿回来的饼干。我饼干吃得很省,一天只吃一块,维持了整整一年多时间。在收获到自己种的粮食之前,我还是断了一年的面包。后来,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面包了。对上帝真是感激不尽,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我能吃到面包,真是奇迹中的奇迹!
我的衣服也开始破烂不堪了。内衣我是早就没有了,剩下的就是从水手们的箱子里找到的几件花格子衬衫,那也是我舍不得穿而小心保存下来的。在这儿,大部分时间只能穿衬衫,穿不住别的衣服。还好在水手服装里有大约三打衬衫,这帮了我的大忙。另外,还有几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装,那穿起来就太热了。虽然这里天气酷热,用不着穿衣服,但我总不能赤身裸体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想这样做;这种念头我连想都不愿想一下,尽管岛上只有我孤孤单单一个人。
我不能赤身裸体当然是有理由的。这儿阳光炽热,裸体晒太阳根本就受不了,不一会太阳就会把皮肤晒出泡来。穿上衣服就不同了,空气可以在下面流通,这比不穿衣服要凉快两倍。同时,在太阳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这儿的太阳,热力难当,直接晒在头上,不一会儿就晒得头痛难熬。但如果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据这些情况,我便开始考虑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破了,所以我得做两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来,再加上一些别的布料。于是我做起裁缝来。其实,我根本不懂缝纫工作,只是胡乱缝合起来罢了。我的手艺可以说是再糟也没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勉强做成了两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一段时间。至于短裤,我直到后来才马马虎虎做出几条很不像样的东西。
我前面提到过,凡是我打死的野兽,我都把毛皮保存起来,所谓野兽,我指的是四足动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有的被晒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什么用处了;但有的倒还合用。我首先用这些毛皮做了顶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挡雨。帽子做得还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条长仅及膝的短裤。背心和短裤都做得非常宽大,因为它们主要是用来挡热的,而不是御寒的。当然,我不得不承认,不论是背心还是短裤,做得都很不像样,因为,如果说我的木匠手艺不行,那我的裁缝手艺就更糟了。话虽如此,我还是做好了,总算能够将就着穿。我外出时,若遇到下雨,把背心和帽子的毛翻在外面,就可挡雨,身上就不致淋湿。
后来,我又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做了一把桑我非常需要一把伞,也一直想做一把。在巴西时,我曾见别人做过桑在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