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红梅和顾养民是什么时间里好的?在上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她还给他的《创业史》里夹了几块白面饼,使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假期里,红梅回了农村,而顾养民的家在城里,不可能在这期间……那么,就在这下半年开学的几个星期里,她就和他相好了吗?孙少平只能这样判断……他的判断是对的。郝红梅正是在这几个星期里,和顾养民好起来了。
这个家庭成份不好的女孩子,从小在担惊受怕中长大。她小的时候,她爷还活着,戴个地主帽子,一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她刚上小学的第二年,文化革命开始了,村里的贫下中农造反队,打着红旗,扛着镢头,一夜之间,就把她家的房屋院落刨成了一堆废墟。贫下中农企图挖出老地主埋在地下的金银财宝和“变天帐”,结果除刨出一个当年按土神时埋下的空瓦罐外,什么也没有搜寻到。但他们已经没家了,只能在旁边一个原来喂牲口的草棚里栖身。她爷在当年就死了。但她爷的地主帽子并没有埋进他的坟墓,而作为主要的遗产留给了父亲和她。她父亲是地主的儿子,她是地主的孙子。在现在的概念中,这和地主本人并没多大的差别。
就是背着这样沉重的政治包袱,她在社会的白眼和歧视中,好不容易熬到了县高中。由于她在这样的境况中长大,小时候就学得很乖巧,在村里尊大尊小,叔叔婶婶不离口,因此在贫下中农推荐本村的孩子上初中和高中时,村里人都没有卡她。至于她家的光景,当然已经破落的一塌糊涂。唯一能说明过去发达的迹象,就是一张折了一条腿的破太师椅。现在一家几口人,只能靠父亲一个人的工分来养活。遇个灾荒年,国家发下来的救济款和救济粮,不用说他们家也沾不上一点边;全家人只好饥一顿饿一顿凑合着过日子。一家人多少年来都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盼她能给这个败落的家庭带来一丝光明;因此不管家里穷到什么程度,父母亲也咬着牙坚持供她上学……
郝红梅很早就认识到了她不幸的人生和对一家人负有的使命。严酷的生活使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她表面上看来很平板,但很有一些心计。
起先,她和孙少平一样,因为自己家庭贫困,觉得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来。最使她窘迫的是,她吃不起好点的饭,顿顿都是黑高粱面馍。女孩子爱面子,她不愿在大庭广众面前领自己那份不光彩的干粮,顿顿饭都是等别人吃完后她才去。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有一个人的情况和她完全一样。她于是很自然地对这个叫孙少平的男生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的感情。
郝红梅由于自己坎坷的生活经历,实际上已经懂得了许多成年人的事——包括爱情和婚姻。但她和孙少平开始的交往中,还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她自己早有盘算:她家成份不好,光景不好,她自己要寻个好人家,找个有钱男人,将来好改变自己家庭的命运。父母亲把全家未来的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但她自己明白,一个女孩子,成份又不好,上学只能到高中就到头了,毕了业还得回乡劳动——至于将来推荐上大学,她家的成份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她只有寻个好婆家,好对象,才有可能改变她和全家人的状况——这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道路。如此说来,她自己现在穷成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把命运交给一个和她同样穷的男人呢?
因此,她和孙少平的接近,基本上是一种怜悯——怜悯别人,也让别人怜悯自己。
但她并不完全小视孙少平。这个贫困的男生,身上似乎有一种很不一般的东西——倒究是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另外,他虽不算很漂亮,但长相很有特点,个码高大,鼻梁直直的,脸上有一股男性的顽强,眼睛阴郁而深沉。如果这人是干部子弟,或者说就是农民子弟,但家里光景好,门外又有工作的亲戚——比如象田润生那样的家庭,说不定她也会动心的。但这些方面孙少平什么也没有。她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