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速公布真相,与谣言赛跑
突发事件来势凶猛,整个事件过程发展变化迅速,有时甚至无章可循或者没有先例可以借鉴,而且由于信息不畅通或者不全面,其发展与结果往往带有不确定性,难以预料。加之突发事件巨大的破坏性、危害性及其负面影响,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时间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是公共信息最大的拥有者和控制者,尤其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政府更是处在核心地位,这使得政府在突发事件的应对中具备了实现信息公开的可能性。而且突发事件具有影响社会秩序的潜在危险,应对必须迅速准确,这更决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高度必要性。
资料链接 “利奇马”之后的过激行为
2007年10月5日,受台风“利奇马”的影响,海面风大浪急,广东省台山市下川岛旅游航线停运,3000多旅客滞留在岛上。在此期间,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向旅客发布天气信息以及航务信息,导致旅客出现过激行为,拥堵售票口且砸碎玻璃,公安部门维持秩序仍未能控制住局面。到晚上十点,政府有关部门公布该事件的相关信息并作出相应安排,才事态得到平息。
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公布真相,意味着在与谣言赛跑。突发事件敏感度高、影响力大,容易引起公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对事态发展的及时了解是人们作出各种行为选择的基础,而来自政府的信息无疑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因此,只有政府对事态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人们在经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才能避免恐慌和盲目。舆论传播、媒体炒作在一定程度上对突发事件的升级蔓延,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放大、催化、鼓动作用。尤其是互联网迅猛发展的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渠道四通八达。如一味地隐瞒事实真相,而让公众先接触到片面或虚假的报道和信息,受先入为主的信息接受习惯的影响,公众容易形成思维定势,导致谣言满天飞,使局势恶化,使处置工作陷于被动。
1947年,G··奥尔波特与L·波斯特曼总结出了一个决定谣言的公式:
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
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
突发事件发生后,需要公开的信息分为两类,一是突发事件自身事态发展的信息,二是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关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坚持下列三个原则: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履行信息发布的职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事实证明,政府提供的信息越充分,社会的不良信息或者虚假信息就会越少。其次,新闻媒体可以按照新闻操作规则自行发布突发事件信息,但是,媒体必须对自己发布的新闻作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再次,如果媒体或者其他个人发布虚假信息,从而造成社会危害,那么,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应当及时介入,发布准确信息,并追究造谣惑众者的法律责任。
面对意识形态、虚拟社会领域的复杂形势,从某种意义上说,谁掌控了舆论,谁就掌握了处置突发事件的主动权。因此,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社会舆论环境、舆论格局、社会心态以及人们思想观念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各种受众群体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征,坚持正面引导,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宣传报道机制。
第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流言是突发事件的催化剂、助燃剂。而信息公开、正确的舆论导向是遏制流言传播的根本途径。为此,必须坚持信息公开,遏制流言传播。要及时公开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公开政府对热点、焦点问题的态度,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这是民主政府的职责,也是防止信息失真、被误传、谣传的举措。
第二,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