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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魏书三 明帝纪第三
会亮至,围昭,不能拔。昭字伯道,太原人,为人雄壮,少入军为部曲督,数有战功,为杂号将军,遂镇守河西十余年,民夷畏服。亮围陈仓,使昭乡人靳详于城外遥说之,昭于楼上应详曰:“魏家科法,卿所练也;我之为人,卿所知也。我受国恩多而门户重,卿无可言者,但有必死耳。卿还谢诸葛,便可攻也。”详以昭语告亮,亮又使详重说昭,言人兵不敌,无为空自破灭。昭谓详曰:“前言已定矣。我识卿耳,箭不识也。”详乃去。亮自以有觽数万,而昭兵纔千余人,又度东救未能便到,乃进兵攻昭,起云梯冲车以临城。昭于是以火箭逆射其云梯,梯然,梯上人皆烧死。昭又以绳连石磨压其冲车,冲车折。亮乃更为井阑百尺以射城中,以土丸填堑,欲直攀城,昭又于内筑重墙。亮又为地突,欲踊出于城里,昭又于城内穿地横截之。昼夜相攻拒二十余日,亮无计,救至,引退。诏嘉昭善守,赐爵列侯。及还,帝引见慰劳之,顾谓中书令孙资曰:“卿乡里乃有尔曹快人,为将灼如此,朕复何忧乎?”仍欲大用之。会病亡,遗令戒其子凯曰:“吾为将,知将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于死者也。汝必敛以时服。且人生有处所耳,死复何在耶?今去本墓远,东西南北,在汝而已。”

    三年夏四月,元城王礼薨。六月癸卯,繁阳王穆薨。戊申,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帝,夫人吴氏曰高皇后。

    秋七月,诏曰:“礼,王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惑误时朝,既尊恭皇,立庙京都,又宠藩妾,使比长信,□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东宫,僭差无度,人神弗佑,而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踵行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金策,藏之宗庙,着于令典。”

    冬十月,改平望观曰听讼观。帝常言“狱者,天下之性命也”,每断大狱,常幸观临听之。

    初,洛阳宗庙未成,神主在邺庙。十一月,庙始成,使太常韩暨持节迎高皇帝、太皇帝、武帝、文帝神主于邺,十二月己丑至,奉安神主于庙。[一]

    注[一]臣松之按:黄初四年,有司奏立二庙,太皇帝大长秋与文帝之高祖共一庙,特立武帝庙,百世不毁。今此无高祖神主,盖以亲尽毁也。此则魏初唯立亲庙,祀四室而已。至景初元年,始定七庙之制。孙盛曰:事亡犹存,祭如神在,迎迁神主,正斯宜矣。

    癸卯,大月氏王波调遣使奉献,以调为亲魏大月氏王。

    四年春二月壬午,诏曰:“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训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课试,擢其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戊子,诏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论刻石,立于庙门之外。癸巳,以大将军曹真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司马宣王为大将军,辽东太守公孙渊为车骑将军。夏四月,太傅钟繇薨。六月戊子,太皇太后崩。丙申,省上庸郡。秋七月,武宣卞后祔葬于高陵。诏大司马曹真、大将军司马宣王伐蜀。八月辛巳,行东巡,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一]乙未,幸许昌宫。九月,大雨,伊、洛、河、汉水溢,诏真等班师。冬十月乙卯,行还洛阳宫。庚申,令:“罪非殊死听赎各有差。”十一月,太白犯岁星。十二月辛未,改葬文昭甄后于朝阳陵。丙寅,诏公卿举贤良。

    注[一]魏书曰:行过繁昌,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以特牛祠受禅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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