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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魏书七 吕布*张邈*臧洪传第七
感人情,义足以励薄俗。然袁亦知己亲友,致位州郡,虽非君臣,且实盟主,既受其命,义不应贰。袁、曹方睦,夹辅王室,吕布反复无义,志在逆乱,而邈、超□立布为州牧,其于王法,乃一罪人也。曹公讨之,袁氏弗救,未为非理也。洪本不当就袁请兵,又不当还为怨雠。为洪计者,苟力所不足,可奔他国以求赴救,若谋力未展以待事机,则宜徐更观衅,效死于超。何必誓守穷城而无变通,身死殄民,功名不立,良可哀也!

    评曰: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复,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昔汉光武谬于庞萌,近魏太祖亦蔽于张邈。知人则哲,唯帝难之,信矣!陈登、臧洪并有雄气壮节,登降年夙陨,功业未遂,洪以兵弱敌强,烈志不立,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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