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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人间地狱——“济南新华院”
虐杀我军被俘人员、蒋军官兵以及济南等地特务机关抓捕的所谓“共产党”和“八路”嫌疑人员。据不完全统计,这里关押过3万多人,其中被酷刑、劳役折磨致死者约1万5千余人,被遣送东北、日本北海道等地充当苦工者1万余人。日寇使用的残害手段,大体有如下几种:

    (1)劳役:被俘被捕人员入院后,即编入各种劳役队强制劳动,如开矿、垦荒等。由于劳动强度大,生活条件恶劣,经常出现成批人死亡。

    (2)饥饿:被押人员每人每天只给几两掺石沙的高粱饼吃,有时吃腐烂的葫萝卜叶,喝的是生水。人们被折磨得骨瘦如柴。

    (3)人“病洞”:由于挨冻受饿,思病者特多,日寇不问病情,一概作“传染病”处理,让患者剥光衣服,逼入“病洞”隔离。因洞内阴暗潮湿,空气污浊,老鼠严重侵害人体,许多病号进去不久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4)活埋:凡被视为有传染病者,入“病洞”后不久,即集中用汽车拉到该院西山下活埋。

    (5)抽血:从被押人员身上大量抽血,尤其是对青壮年,每人每次抽鲜血200CC,为日寇医疗之需。

    (6)打毒针,对具有民族气节的被俘被捕人员,假借治病为名,向他们体内注射毒针,予以杀害。

    (7)狗咬:凡被发现有反抗情绪或准备越狱者,即绑在树上,唤狗撕咬。

    (8)奴化教育:日寇强迫被押人员接受所谓“共存共荣”,“建设大东亚新秩序”的奴化教育,妄图从政治上实行分化瓦解。

    根据原济南人民检查署关于“济南新华院”附近群众的揭发控诉材料记述:

    日寇于1943年3月在济南商埠官扎营街西北角建立的“新华院”到1945年8月,共残害我被俘人员和无辜百姓3万5千人。1946年5月,我们发现该院东北角南屋(系日本专设之“特别有洞”)的大木炕上、地上全是血迹,腥臭气味扑鼻。从“新华院”以西至堤口庄以东、黄家屯以南一带,白骨盈野,一穴即埋数十人,土中堆积之人骨有一尺多厚。

    凡被抓进“新华院”的人,都是先抽200CC的血,后关入又臭又黑的禁闭室。开始三天不给饭吃,只给灌些盐水和稀粥。一般“犯人”每天要做16小时以上的苦工。据被抓进“新华院”的张振浚控诉,里面经常拘禁2000多人。管理森严,大小便都要报告队长,在屋里稍有不慎,轻则挨手板、罚跪,重则用木棍打死。每天吃两碗小米饭,两人一碗白菜汤,捞不着一口热水喝。人们被折磨出病后,就丢到“特别病洞”中,一天只有两次稀粥,大小便都在屋里。病洞中有许多老鼠,因而死在病洞中的人尸首很少有完整的。

    尤其惨无人道的是,日寇经常用狼狗咬、刀刺枪杀、关死牢、打毒药针等残害被抓的人。附近的居民几乎每天都可听到从“新华院”内传出的凄惨叫声。有一次,日寇押着20多人外出做工,因想逃跑,遭到野蛮杀害。万恶的日寇先将这二十几人剥去衣服,男的用刺刀零刀戮死,女的被奸污后,再剖腹致死。济南市万盛街有几个工人被抓到这个阎王殿后,受尽了酷刑和凌辱,便议定在外出做工时逃跑。日寇发觉后,用铁丝把他们的手心穿起来,吊在树上痛打之后,又剥光了衣服,押到西山,强迫他们自己挖好坑,最后被日寇用刺刀把他们一一刺死,扔到坑里。

    当日寇强征劳工去东北和日本时,“新华院”又成为劳工的补给机关,仅1944年5月一次,即遣送了500余人去日本服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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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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