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市场:硝烟四起
术和品牌,它们突破了国外厂商的重围,开始“反抗”了。从此,形成了“巨大中华,四柱擎天”的格局,“七国八制”彻底成为历史。我们仰慕国际巨头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我们终于扬眉吐气了。
不管侯为贵愿不愿意,只要士兵上了战场就要去搏杀。何况是遇到了像任正非这样一匹“狼”,想退避三舍也不行。
有人说,李一男的出走与当时华为的常务副总裁郑宝用有关,两人矛盾激化,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在华为《管理优化报》上,任正非承认自己没有妥善协调郑宝用和李一男,致使二人矛盾恶化,作为主管领导责任最大。任正非为此给自己评级打了C级,也给郑宝用打了C级。但是,这不是主要的。李一男和郑宝用的争执更多的是对公司业务和技术的分歧,任正非才是最关键的。
针对这几起官司,有媒体做了这样的评论:“中兴与华为之间的是非恩怨绝不是几起诉讼就能一了百了的,诉讼只能加剧双方的对立。降价竞争是中兴与华为矛盾的关键所在,而诉讼大战只不过是双方在市场、宣传、人才等各条战线积怨已久的矛盾总爆发。”
对于李一男的心理失衡,任正非没有与他做很好的心理沟通,李一男也没有明白任正非的良苦用心,这为后来李一男出走埋下了种子。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面一些企业倒下了,后面又有一些新的站起来,不断有新生力量加入进来。国内通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华为之所以没有倒下,那是久经沙场、残酷厮杀拼搏的结果。
有趣的是,有媒体评价此事,还拿掌门人的名字做文章:“侯为贵以和为贵,任正非是非不分。”侯为贵一直想不通,怎么任正非就把他给告了呢?任正非就是想要借打击对手的机会,提高知名度。“借势”,任正非理解得很深刻,但搞得侯为贵很痛苦。
侯为贵是典型的东方企业家,不过他在积极向西方学习;任正非更接近于西方企业家,只不过他更了解东方人的智慧。
中兴和华为的那场官司是华为先挑起来的,本来错在华为,但华为的目的是打击对手、提高知名度。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狼性文化”与“牛性文化”的不同特点。狼不达目的不罢休,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喜欢冒险;牛老实憨厚,老成稳重。
1995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国内企业尤其是“巨大中华”四兄弟并肩做战,夺回了被外国巨头垄断的“半壁江山”。然而,危机解除,四个兄弟开始相残。随着发展,在市场上真正有竞争力的“巨大中华”,在很多合同招标中,最后只剩下中兴与华为两个“冤家”,为了扩大各自的市场份额,双方竟反目成仇。
1998年7月1日,华为在河南高院与长沙中院率先起诉中兴,状告中兴公司将“中兴电源”与“华为电源”进行引人误解的对比,其中许多重要的事实、关键数据和技术指标失实,侵犯了华为的合法权益,要求分别赔偿损失1200万元与600万元。
一头“牛”与一匹“狼”,中兴与华为在深圳华侨城安营扎寨,一个在东头,一个在西头。中兴是华为的死对头,两家同处深圳华侨城,彼此虎视眈眈,心怀叵测。
1999年,华为入川,当时上海贝尔在四川的市场份额是90%。起初,华为不提销售,主动将自己的接入网免费送给客户使用,借此在四川各地的网上都布了点,对手忽略了华为的小动作。紧接着,华为又将新增的接入网抢了过来,逐渐把点连成了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后,伺机将接入网的优势延伸到了交换机。最后,华为和上海贝尔两种制式并驾齐驱,华为抢占了四川新增市场超过70%的份额。
狼吃肉,牛吃草,这是它们的天性。在旷野中,一头憨厚的牛遭遇一匹饥饿的狼会是怎样的情形呢?当牛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