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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芳邻
饭桌上的举止是学不到什么东西的。

    对索默斯来说,今天这顿饭就像倒退了二十年,像英国中部地区周口的一顿农家晚茶一样。他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才算走出了英国中部,总算摆脱了那儿的生活方式。可到了这儿,却发现又回去了,几乎没怎么变样儿。而对哈丽叶来说,这一切都新奇而有趣儿。理查德•洛瓦特则感到莫名其妙的压抑。

    儿时那种欢快开心的日子现在让他想起来就不舒服。他讨厌乱哄哄的客人混在一起而没有拘束的样子。在这方面他倒更喜欢印度:土生土长的诗者和白人之间的隔膜形成了某种气氛。他惯于独处一隅,说话时保持一定距离。那样会让他感到十分松弛,因为那更符合他的天性。可现在他发现自己又淹没在那熟悉的儿时“湖开心”的氛围中了,不禁有点不快。

    杰克自然是有所节制的。不过他的节制有所不同,这节制并不表现在外表上。他的确穿着外套,不过他尽可以着衬衫随便地坐在那儿。他沉默着,不过很随意。

    这两个男人之间默默地进行着一场战斗。对哈丽叶来说,这种熟悉的随意场景很有趣,像没有掩饰的伪装一样。在她最为奔放友好的时候,她仍旧是在戴着假面跳舞,假面背后仍是欧洲“上等”阶级的她。可索默斯则是与这些人一样的人,他对普通人怀有本能的警觉,凭本能就能知道他的邻居要什么、想什么,并凭本能可以应对他们。

    与其他阶层的人在一起,人与人之间往往有明确的鸿沟,除非刻意沟通,一般来说很少能沟通。可跟普通人在一起,与多数澳洲人在一起,则没有什么鸿沟可言。交流是在冥冥中不知不觉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来往像波浪一样流动,谁都知道:除非说不出话来,否则这种交流就没障碍。每个人在心照不宣地理解并回应对方,交谈如同汩汩流水明澈如许。普通人到了一起就是这样的。但是在澳洲则有这样的不同:每个人似乎都感到自己靠边站了,至少是退开了半步。全部的友善都建立在这样的信号上──“你让一分,我也让一分”。这样做可是要有毅力的,像一场决斗似的。在这之上是友善。可这样不停地礼让,会使人变得一钱不值。这样也有些叫人生出困惑。

    可能在这方面男人比女人要厉害些。可能,从一国到另一国,女人变化不大,很少玩这种“密码”把戏。不管怎样,哈丽叶和维多利亚很快就打得火热。她们都是漂亮女性,言谈举止都很得体,所以对她们来说一切都很美好。有点不同的是,维多利亚一直敬着哈丽叶,表示向一个优越阶层的人的敬意。

    至于这两个男人,索默斯看似一个绅士,可杰克不想当绅士。索默斯看似一个真正的绅士。可杰克一眼就能看出索默斯身上那种本能的反应是同一阶层的人才有的:是属于普通人的。或许,上流社会的优秀人物之间也存在着与此相同的直觉沟通,但他们的反应中总是有某种保留,他们更喜欢非直觉的沟通形式,喜欢咬文嚼字的交谈。对他们来说,没有说出来的似乎就不存在──这对别的阶层的人来说几乎意味着一种荣耀。可对真正的普通人来说,只有没说出口的才意义重大呢。

    说到这儿再回过头来说杰克和索默斯吧。索默斯有着高度的、与别人进行直觉沟通的能力。尽管他十分想独处一隅,试图摆脱令人乏味的千人一面,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直觉反应的能力。除非他个人受到伤害,他才中断这种反应。可是,只需一点点真正的善举就能又唤醒他直觉反应的生命力。

    杰克一直表现得很慷慨大方,所以索默斯才喜欢他。也正因此,索默斯无法抑制自己灵魂上与他的呼应。至于说杰克,他需要的是什么呢?他发现这个小个子男子表面上是个纳士,可又不尽然。因此他想了解他,想同他交谈。他想从根本上了解他,因为他与众不同:他可能是个德国人,可能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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