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汤姆•布兰文娶下一位波兰太太
女儿中最大的叫艾丽斯,她嫁给了一个矿工,他们在伊尔克斯顿度过了一阵暴风雨般的生活,后来就带着她的一大群孩子搬到约克郡去了。最小的一个女儿埃菲还留在家里。
兄弟姐妹中最小的汤姆,比他的哥哥们都小很多,所以他倒一直是和他的姐姐们在一起长大的。他是他妈妈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她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强迫送他到德比中学去上学。他不愿意去,他的父亲也不想勉强他,可是布兰文太太却打定主意一定要这样做。这位苗条、漂亮、衣服贴身、裙子胀得很满的妈妈现在已经是全家对任何事情作出决定的中心,只要她一旦决心要干什么,这情况是常常发生的,全家的人都无法改变她的决定。
于是汤姆就上学去了。这从一开头就是一个失败,尽管他自己并不愿意如此。他相信他母亲送他去上学是完全对的。可是,他知道,说她对,只是因为她不肯承认他天生的气质。他以一个孩子内心深处的本能已经预感到他学习的情况将会怎样,他知道自己在学校一定会显得很丢人。但是,他认为这种折磨是不可避免的,仿佛在他的天性的问题上,他自己是有罪的,仿佛是他自己的生命不对,而他母亲的想法倒是对的。如果他能够是他自己所希望的样子,那他也就会成为他母亲急切地,然而显然是出于幻想希望他变成的人物了。他将会非常聪明,而且可以变成一位上等人。这是她对他所抱的希望,因此他知道,这也是任何一个男孩子都应该有的真正的志向。可是,正像他很早的时候,在谈到他自己时就曾对他母亲说过,你不可能用一个猪耳朵做出一个丝绒的钱包;这话使得她非常伤心和痛苦。
到学校以后,他不顾天生的无能,在学习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强迫自己坐在桌子边,为了集中精力读书,记住他所要学的东西,他把自己弄得脸色苍白,憔悴不堪,结果仍然没有用处。即使他打退了第一阵的厌恶情绪,玩命学进一点东西,可是再深一点,他就怎么也学不进去了。他根本没有有意识地去学习任何东西的能力。他的头脑根本不发生作用。
在感情方面,他却发展得很快,他对他周围的环境非常敏感,有时甚至有些残暴,可是同时也很精细,非常精细,所以,他很有些看不起自己。他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他知道他的脑子非常迟缓,简直是毫无希望地笨到家了。所以他十分谦虚。
可是同时,在感情方面,他又比大多数的孩子更为爱憎分明。有时他自己都不免给搞糊涂了。他的各种感官比他们更为发达,他的本能也显得比他们更精细。他讨厌他们笨手笨脚,简直非常看不起他们。可是一遇上动脑子的事情,他就显然不如人了。这时他就只能听他们摆布。他完全成了一个傻瓜。甚至别人对他讲的最愚蠢的道理,他也没有能力辩驳,因此他常常不得不被迫承认他丝毫也不相信的东西。既经承认之后,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到底对那些话相信还是不相信,他倒想着他是相信的。
可是,任何人如果能通过感情让他体会到一些东西,他就会对它喜爱非常。比方像教文学课的老师,带着激动的感情,朗读一段坦尼森的《尤利西斯》,或者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那激动的情绪却能使他完全出神了。老师看到自己在这个孩子身上所产生的力量,也就会一直读下去。这种经历给汤姆•布兰文带来的感受是无法描述的,他几乎感到害怕起来,那感情实在太深刻了。但当他自己几乎是秘密的,十分腼腆地拿起书来看的时候,他刚一读到“哦,狂野的西风,你秋之神的气息”的时候,竟因为那是印出来的书面文字,就马上使得他浑身起鸡皮疙瘩,感到十分厌恶。这时他会觉得满面通红,一种愤怒和无能为力的强烈的感情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把书扔在地上,一脚踩上去,然后就跑出去,到板球场上去了。他对书的痛恨简直仿佛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