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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甚至还加快脚步以便早些到达,我见了就会沮丧得要命。特别是我看见千百万人排成可怕的长队站了整整一条街,显出极大的耐性等候着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飞过这个混账百老汇。我的运气很好。我进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张《小舍丽•宾斯》。他们要我五块钱,因为这种唱片很难买到,可我不在乎。嘿,我一时变得高兴极了。我恨不得马上赶到公园里,看看老菲芘是不是在,好把唱片给她。
我从唱片店出来,经过一家药房,就走了进去。
我想打一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有没有放假回家。因此我进了电话间,打了个电话给她,讨厌的是,接电话的是她母亲,所以我不得不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在电话里跟她进行一次长谈。一句话,我不爱在电话里跟女朋友的母亲谈话。可我至少应该问问她琴回家没有。那也要不了我的命。不过我当时没那心情。干这种事,你真得心情对头才成。
我还得去买两张混账戏票,所以我买了份报纸,看看有些什么戏在上演。今天是星期天,只演出三场日戏。我于是买了两张《我知道我的爱》的正厅前排票。这是场义演什么的,我自己并不怎么想看,可我知道老萨丽是天底下最最假摸假式的女子,她一听说我买了这戏票,由伦特夫妇主演,就会高兴得要命。她就喜欢看这种戏,既枯燥又俗气,由伦特夫妇什么的主演。我跟她不一样。我根本不喜欢看戏,如果你要我说老实话。它们不像电影那么糟糕,可是当然也没什么可夸奖的。主要是,我讨厌那些演员。他们从来不像真人那样行动。他们只是自以为演得像真人。有几个好演员演得倒是有点儿像真人,不过并不值得一看。一个演员要是真正演得好,你总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这就糟蹋了一切。拿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来说吧。我看过他主演的《哈姆莱特》,是DB去年带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请我们吃了顿午饭,然后请我们去看戏。他自己已经看过了,吃午饭时他把戏说得那么好,连我也根不得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却不觉得怎么好。我实在看不出劳伦斯•奥列维尔爵士好在哪里。他有很好的嗓子,是个挺漂亮的家伙,他走路或是斗剑时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点不像DB所说的哈姆莱特。他太像个混账的将军,而不家个忧郁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个戏里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奥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后跟哈姆莱特斗剑的那个——要动身,他父亲给了他许许多多忠告。父亲一个劲儿给他许许多多忠告,老奥菲莉姬却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从鞘里拔出来,用各种方法逗他,他呢,却一本正经,假装对他父亲的胡说八道很感兴趣。这的确演得不错,我看了非常高兴,可是像这样的玩艺儿戏里并不多。
老菲芘喜欢的只有一个地方,就是哈姆莱特拍拍那只狗的脑袋的时候。她觉得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实上也确是这样。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剧本读一遍。我的问题是,遇到这类玩艺儿我总是非自己读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员演出,我总不肯好好听。我老是担心他下一分钟会不会做出假模假式的事来。
我买了伦特夫妇主演的戏票,就乘出租汽车到公园。我本应该乘地铁什么的,因为我的钱已经不多了,不过我实在想离开那个混账百老汇,越快越好。
公园里也很糟糕。天气倒不太冷,可是太阳依旧没出来,整个公园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烟头以外,好像什么都没有,那些长椅看去也湿漉漉的,简直没法坐下。这幅景像实在很叫人泄气,而且你走着走着,不知怎的隔一会儿就会起鸡皮疙瘩。这儿一点没有快要过圣诞节的迹像。这儿简直什么迹像都没有。可我还是一直向林荫路走去,因为菲芘来到公园,总是在这一带玩。她喜欢在音乐台附近溜冰。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也总喜欢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