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虽然露丝对马丁当作家的本领缺乏信心,她在马丁眼中却并无变化,也没有被他小看。在他所度过的短短假期里,马丁花了许多时间作自我分析,对自己了解了许多。他发现自己爱美甚于爱名,而他急于成名又主要是为了露丝——因此他有强烈的成名欲,希望自己在世人眼中了不起,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像模像样”。其目的是为了让他深爱的女人引为自豪,相信他很有出息。
说到他自己,他对美怀着满腔热情。只要能够为美服务对他已是足够的报偿。而他爱露丝又甚于爱美。他认为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引起他心里这场革命的正是爱情。是爱情把他从一个粗鲁的水手变成了一个学生,一个艺术家。因此,在他眼里爱情比学问和艺术都伟大,是三者中最伟大的。他已经发现他的脑子比露丝想得更多,正如比她的弟弟和爸爸想得更多一样。尽管她具有大学教育的一切优势,尽管他面对的是她的学士学位,他的智慧的力量依然能使她相形见绌。他这一年左右的自学和装备让他深刻地了解了世界、艺术和人生,而那是她万万办不到的。
这一切他都明白。但那并不影响他对露丝的爱,也不影响露丝对他的爱。爱情太美好,太高贵,他又是太忠诚的情人,他不能用批评指责来玷污它。爱情跟露丝对艺术、对正确行为、对法国革命、或是对选举权平等的不同看法能有什么关系?那都是思维的过程,可爱情是高于理智的,驾凌于理智以上。他不能小看了爱情。他崇拜爱情。爱情高卧在峡谷地区以外的山峰之巅,是存在的升华,是生活的极顶,是很少降临人世的。由于他所喜爱的科学哲学家流派,他懂得了爱情的生物学意义;但是通过同样的细致的科学推理他达到了一个结论:人类的生理结构在爱情中达到了最高目标。爱情不容怀疑,只能被接受为生命的最高回报。因此他认为情人是一切生灵中最幸福的人,一想起“颠倒膜拜的恋人”高于世间一切,高于财富和判断,高于舆论和赞美,高于生命本身,高于“一吻便死去”,他便非常快活。
许多这类道理马丁早就明白了,有些道理他后来也明白了。这时他干起了工作,过着斯巴达式的苦行生活,除了去看露丝从不消遣。他从一个葡萄牙女房东租来一个小房间,每月交租两块五毛。房东叫玛利亚•西尔伐,是个利落的寡妇,吃苦耐劳,脾气却精,拉扯着一大群娃娃,不时用一加仑淡薄的酸酒洗却她的疲劳和忧伤——那酒是她花五毛钱从街角的杂货店兼沙龙买来的。马丁起初很讨厌她那肮脏的舌头,后来见到她的勇敢奋斗便不禁生了几分敬意。那小屋只有四间房——除去马丁那间,只有三间。一间是客厅,铺了张彩色地毯,带了几分喜气;却挂了一份讣告和已死去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的遗像,又带了几分忧伤。这间房严格规定只接待客人,百叶窗总是关着,除非有大事,是她那群光脚丫的小宝贝决不许擅入的基地。她在厨房里做饭,一家人在那儿吃饭,除了星期天她也在那里洗衣服,浆衣服,熨衣服,因为她的收入主要得靠替她较为兴旺的邻居浆洗衣服。剩下的那间屋就是寝室,跟马丁那间一般大小,她和她那七个孩子都挤在里面睡觉。马丁对她们怎么能挤得下去永远觉得神秘。在薄薄的板壁那边他每天晚上都听见每一个细节:上床、叫喊、争吵、温和的细语和小鸟一样的睡意朦胧的啁啾。玛利亚的另一笔收入来自她的母牛,一共两只,她每人早晚都要从它们身上挤奶。那两条牛是靠偷吃空地和公用道路两边的青草活命的。通常由她一两个衣衫褴褛的娃娃看着,他们总警惕地守望着,主要是担心畜栏管事①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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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栏管事:专管牲口走失和闯入公家畜栏的人。
马丁就在他这间小房里生活、睡觉,读书、写作、做家务。屋子仅有一扇窗户面对着小小的门廊,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