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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在新疆监狱中
怒,抡起鞭子打他,边打边问:“你吃不吃?”“不吃!就是不吃!”马明方坚定地答道。敌人又以命令的口气说:“你自己不吃,让大家吃!”马明方说:“我不能代表别人,我们绝食是政治斗争。你们把我们关押起来,我们犯了什么罪?”敌人灌辣椒水的毒计,激起了狱中同志更大的反抗,同志们在监号里撑着饥饿的身子,愤怒地敲击着铁窗。侯维城无可奈何。被迫停止了强行灌食和灌辣椒水的罪恶行径。

    在英勇的共产党员面前,敌人黔驴技穷,无计可施,只得表示:除了回延安一条侯维城不能做主以外,其余各项条件均可答应。在讨论是否复食时,有的同志不同意复食,主张继续坚持下去,马明方说:“绝食是政治斗争,斗争为了胜利,不是为了死人,为了保存力量,基本胜利就可以复食了。”狱中领导同志考虑到要把一百多名共产党员全部释放送回延安,在当时确实不是监狱长侯维城所能办到的。因此,在敌人答应了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胜利结束了坚持七天绝食斗争。

    胜利返回延安

    当一批共产党员在新疆被软禁、关押的时候,中共中央曾进行多次营救。1943年1月13日,中共中央从联共(布)来电中得到在新疆的同志被软禁的消息,次日即电告在重庆的周恩来设法营救。1944年6月5日,林伯渠代表中共中央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意见书》,要求“释放各地被捕人员,例如……新疆的徐杰(即陈潭秋)、徐梦秋、毛泽民、杨之华、潘同等”。1945年9月9日重庆谈判时,中国共产党严正提出将释放爱国政治犯列入谈判条款,并明确指出中共中央委员陈潭秋、候补中央委员马明方等依然被监禁着,督促国民党当局必须释放。国民党当局不得已于1946年初颁发行政院训令,命令全国各地释放政治犯:“此项人犯无论已判未判,准由各机关查明释放具报”。但这仅是一纸空文,包括新疆在内,全国各地均未执行。

    1946年3月,张治中被任命为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西北行营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在张治中赴任前,周恩来、邓颖超亲赴张寓,当面嘱托说,我党有一批同志在新疆被盛世才逮捕,去后务请予以释放,并设法送回延安。念及他们长期狱中生活,条件艰苦,亦请改善一下。张治中当即应允。

    张治中到新疆后,即令屈武到狱中探望,了解情况。屈武和杨之华见了面,把周恩来和张治中的谈话概要告诉杨。随后,张治中电告蒋介石:盛世才时期逮捕了中共一百多人,领导人已被处决,剩下的多为老弱病残一般人员,为了贯彻《双十协定》,表示和平建国诚意,请准予释放。电文几经往返,蒋介石直至5月才复电同意。

    四年多铁窗生活,终于盼到了这一天。狱中同志怀着兴奋喜悦的心情进行回延安的准备。党组织及时教导大家说,从迪化到延安6000多里,沿途充满艰难险阻,途中有被国民党特务再次扣留或杀害的可能,务要提高警惕。党组织同时规定了严格的纪律,以免节外生枝,影响回延安。在分配车辆时,妇幼病残人员与青壮年分别搭配,互相照顾,并指定杨之华、高登榜、吉合负责联系和生活事宜,全力保证安全顺利返回延安。

    张治中于6月5日发表遵照行政院关于释放政治犯训令给各专、县的电令;6日,在《新疆日报》发表释放中共在押人员的消息;10日令新疆警备总司令部交通处少将处长刘亚哲负责护送。当日,中共人员分乘10辆大卡车从迪化出发。张治中同时电告甘肃省主席谷正伦、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胡宗南、陕西省主席祝绍周,说明经蒋介石批准释放这批中共人员,请沿途接待放行。6月20日在陕西彬县宿营时,刘亚哲忽接胡宗南电令,要他们直去咸阳“招待所”(关押共产党人的集中营),不准去西安。刘心知有异,一面电告张治中,一面告诉了杨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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