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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
    <span class="center">——回忆马明方同志在西北局工作期间的几件事

    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优秀的共产党员马明方同志,离开我们整整10年了。几十年来,他那和蔼可亲的音容笑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残酷迫害马明方同志,给他扣上“走资派”、“叛徒”等罪名,关押在监狱,残害致死。在被批斗和监狱中,他以坚强的革命意志,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针锋相对地斗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及时地对他的冤案进行了平反昭雪。他是共产主义的忠诚战士,优秀的共产党员。他的一生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于共产主义事业,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马明方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马明方同志在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三书记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他坚持按照中央指示精神,结合西北地区的具体情况,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推动西北地区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他对学习抓得很紧,工作再忙,每天也要挤出时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主席著作。他刻苦钻研,记好笔记,写出学习心得。他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指导各项工作。他每年都要抽出三至四个月时间到西北各省和重点市、县、工厂视察工作,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实行面对面的指导,解决实际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事事起带头模范作用,经常工作到深夜。明方同志的一个特点是爱动脑筋,想问题,不但白天想,晚上也想,有时半夜想起一些要办或要催办的事,马上起床记下来,第二天一大早立即去办。他能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普通党员的身分出现,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做到既能严肃地指出一些党员的缺点错误,又能诚恳、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马明方同志继承和发扬了党的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从不利用职权搞特殊化,也从不安插子女和亲属乡友工作。

    1953年春节期间,中共中央西北局召开拥军爱民座谈会,邀请西北军区和西北行政委员会的领导同志以及军医大学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有人建议在西安人民大厦设宴招待,当给马明方同志汇报时,他说:“不要这样搞,就在我们机关小灶上做点便饭好了。”所以我们就改在机关小灶上做便饭,既方便又节约,大家吃了很满意。在个人生活方面,他从未有过“白吃”、“白拿”、“白看”的事,不论在机关还是基层单位,只要是他自己需要的东西都坚持按价付款。他经常教育西北局机关的领导同志和干部,不能请客送礼,更不能受贿,要执行党的纪律和一切规章制度,处处起表率作用。

    在西北局工作期间,他的重要报告和讲话,一般是先授意有关同志(如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主管同志等)共同座谈商讨起草初稿,然后自己动手修改过着重写,成为二稿。再征求有关同志意见后,反复修改,定稿。后再召开西北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确定。

    他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他要求西北局各部门领导干部要重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并亲自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重要案件,还挤出时间接见来访的群众,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1954年党中央决定撤销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西北行政委员会,要求马明方同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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