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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方和爱女小芳
声霹雳,双重灾难降临到我们一家人的头上。那是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这是中华民族的大灾难。这场灾难对我们一家来说,更是毁灭性的大劫难。

    1967年“文革”开始不久,明方即被林彪、康生、“四人帮”一伙诬蔑为“大叛徒”。最先被辽宁和东北局机关的“造反派”抓起来挂牌游街批斗,后又送到北京被逮捕入狱。曾在敌人牢狱中英勇不屈的革命者,却背着“出卖革命同志”的莫须有罪名,苦度比当年更漫长——八年之久的铁窗生活。

    明方1967年入狱,直到1973年我们家属才被允许去探视。1973年4月13日我第一次去探望他时,看到他衣衫褴褛,身体消瘦,面容憔悴,就像变了一个人。当年在延安欢迎他们从国民党监狱光荣归来的热烈场景还历历在目。我简直不敢相信,转眼间他就成为“大叛徒”,过着囚徒的生活。他对我说:“我绝对不是他们诬蔑的那样的人,我不会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如果那样,我就不会回延安,我就没脸见人,没脸见毛主席,我就会一步一磕头到延安去向毛主席请罪”。“你们相信我,也要相信党,最终会弄清我的问题的”。他是那样痛苦,又是那样坚定和充满信心,使我也增加了生活下去的勇气。

    同年10月16日我接到通知说明方病变,立即扔下小芳从辽宁农村赶到北京。那时我见他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一身伤病,常常在吃饭、抽烟时觉得有人对他说:“大叛徒还在吃面包!大叛徒还在抽烟!”于是他就气愤地立即不吃、不抽了。

    明方在多年关押受审期间,也还是不断翻阅毛选,翻阅得书皮都磨损了。他在狱中给周总理写的长信,由于严密的监视,竞不能送达。长期的凌辱和残酷的迫害,终使明方于1974年8月13日在囚禁中含冤逝世,时年69岁。我们完全没有想到他以血肉之躯抗住了敌人的钢镣铁槛,而当他满怀热情建设社会主义美好家园之时,竟无端被夺去了生命。

    “文化大革命”初,我家被抄劫五六次,书籍衣物被抄光,逼迫我和女儿小芳先是离开家过着躲避、流浪的生活,后被扫地出门,带着户口和粮食关系到农村——辽宁省盘锦地区胡家农场红旗大队插队落户,劳动改造七八年之久,被迫自筹资金自己动手盖了两间房栖身。

    在我先后两次到京探视明方期问,为了不让他增加思想负担,养好迫害之病残,我从未告知他小芳被迫害的可怜情况和病情严重的程度。总是说些安慰的话,让他放心,小芳的一切苦痛都由我一个人承受着。其实明方哪里知道,他的爱女小芳在他被关押受审期间遭受的凌辱、欺侮和迫害是何等的凄惨和可怜啊!

    1968年初,我被勒令去盘锦“五七”干校劳动和接受审查,小芳独自留在沈阳。这时,“造反派”命令东北局机关的所谓“黑帮子女”集中住宿,逼迫那些刚十来岁出头的孩子和父母亲“划清界限”,“揭发检举”父母亲的“罪行”,按“造反派”的说法辱骂自己的父母,谁要不从,便挨批判。可怜这些孩子们,个个恐惧紧张到了极点。刚从疾病中康复的小芳,难以承受这种压力,更难以接受对她最信赖、最亲爱的父亲的诬蔑。可怜年幼而又单纯的她才15岁竞在“造反派”面前说出了真心话:“我爸爸是好人,你们把我爸爸害了……”。顿时,男女“造反派”暴跳如雷,手持棍棒铁镐等凶器,一拥而上,向小芳打来。并对小芳厉声吼道:“你是现行反革命,你爸爸是大叛徒,你爸爸一辈子也翻不了案啦……”。一群成年暴徒向一个清白无辜、天真无邪的女孩施展威风,使小芳精神崩溃,失掉知觉,裸躺在水泥地上,不知吃喝,不会说话。为推卸责任,“造反派”把我从干校叫回,还诬小芳“装疯”,是“现行反革命”。在我的苦苦哀求下,才准许将小芳送到医院看病,但因是“大叛徒”的女儿,竟不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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