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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寻找
”。但是第四天,她终于交给我一封信。

    这是巴伯兰妈妈叫人代笔给我写的回信,她自己是既不会念又不会写的。

    她对我说,她已接到关于巴伯兰的死讯,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她收到过她男人的一封信,她现在把这封信寄给我,因为那上面有着关于我家庭的情况,她认为可能对我有用。

    “快,快!”马西亚喊了起来,“快念巴伯兰的信!”

    我怀着一颗紧张的心,用颤抖的手打开了这封信:

    我的爱妻:

    我现在在医院里,病得很重,我相信这个病已无法痊愈。如果我有气力,先应该告诉你我是怎样病倒的,但这已毫无用处,现在应该立刻办最紧要的事情,那就是:如果我当真在劫难逃,活不成了,那么,我死之后,你立刻给下面这两个人写信,一个叫格莱斯,另一个叫伽雷,他们的地址是伦敦格林广场林肯小旅馆,他们是负责寻找雷米的律师。告诉他们,只有你一个人能向他们提供孩子的消息。你办这件事,要多用脑筋,让他们明白,必须先付给你一笔大钱,才能从你手里买到这个消息,这笔钱至少应当能使你幸福地度过晚年。至于雷米的下落,你只要给一个名叫阿根的人写封信,他会告诉你的。阿根过去是花农,现在在巴黎克里希监狱里吃官司。凡是你写出去的信都应该让本堂神父先生代笔,在这件事情中,你什么人都不要相信。最重要的是:在没有确知我已经死去之前,你先什么事也不要管。

    我最后一次拥抱你。

    巴伯兰

    我还没有念完最后一句话,马西亚已经跳着站了起来。

    “到伦敦去!”他喊道。

    我对自己刚才念的这封信一时还摸不着头脑,我注视着马西亚,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既然巴伯兰在信上说是两个英国律师在负责寻找你,”他继续说,“这意味着你的父母是英国人,对吗?”

    “但是……”

    “你一下子成了个英国人,你有点心烦意乱了,是不是?”

    “我想我应该和丽丝还有她家里的别的孩子是一个国家的人。”

    “我呢,我倒希望你是个意大利人。”

    “要是我是英国人,我就同阿瑟和米利根夫人是一个国家的人了。”

    “什么?假如你是英国人!你已经肯定是英国人了,这是肯定无疑的了。要是你父母是法国人,他们绝不会委托英国律师在法国寻找他们丢失的孩子。既然你是英国人,就应该到英国去。这是同你父母团聚的最好的办法。”

    “向这些律师发一封信行不行呢?”

    “为什么要这样做?面谈能讲得更清楚,比写信好。我们刚到巴黎的时候就已经有十七个法郎,后来又一天挣了十四个,接着是十一个,以后是九个,总共已经有五十一个了。吃饭、住店只花去我们八个法郎,我们现在还剩四十三个法郎,这比去一趟伦敦的路费可多得多了。从布洛涅①搭船去伦敦,船费并不贵。”【①布洛涅(即滨海布洛涅):法国加来海峡省旧首府,为法国西北部港口城市,面临加来海峡。】

    “你没到过伦敦吗?”

    “我没有去过,你是知道的。不过我们那个加索马戏团里有两个小丑倒是英国人,他们常常对我讲一些伦敦的故事。说起来很好笑,为了不叫加索大妈听懂我们在一起讲些什么,他们还教我学会了好几句英国话;这个老板娘是个象猫头鹰一样凶的爱管闲事的女人,我们用英国话叽哩咕噜地当面骂她,她听不懂,就没法生气。我带你到伦敦去。”

    “我也一样,我跟维泰利斯学过英语。”

    “不错。不过隔了三年,你该忘个差不多了;我可没有忘记,你等着瞧吧。另外,也不单单是为了帮你的忙我才想和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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