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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

    快腿莫蒙确实就是这样的人!

    老老少少都跟他“你、我”相称,可以拿他开玩笑,因为老头子是个没有脾气的人;可以拿他不当回事儿,因为老头子是个从不计较的人。难怪俗话说,不会使人尊敬自己,就要受人欺。他就不会。

    他一生会做许多事情。会做木匠活儿,会做马具,会堆草垛;年轻时他在农庄里干活儿,草垛堆得顶漂亮,到冬天都叫人舍不得拆掉:雨水落到草垛上,就像落到鹅身上一样,哗哗地往下流;大雪落到上面,就像盖起了两面坡的屋顶。战争时期他当过工程兵,在马格尼托城为工厂砌过墙,被大家称誉为斯塔汉诺夫式人物。复员后,在护林所搭起房子,管起了森林。虽然他名义上是个辅助工,可是管理森林的就是他,他的女婿奥罗兹库尔则大部分时间出外交游。除非有时上司突然来到,奥罗兹库尔才亲自领着上司到森林里转转,陪着打点野味,这时他才成了当家人。莫蒙还照料牲口,还养蜂。莫蒙从早到晚都在干活儿,忙忙碌碌地过了一辈子,可就是没有学会使人尊敬自己。

    再说,莫蒙的外表也一点没有长者的威仪。既不气派,又没架子,更不威风。他是个老好人,而且叫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他身上这个不起眼的人类特征。古往今来现实都在教训这样的人:“别做好人,快做恶人!给你一鞭子,再来一鞭子!快做恶人!”可是,不幸得很,他始终是一个屡教不改的好人。他的脸总是笑眯眯的,笑得皱纹上起皱纹,眼睛好像总是在问:“你要什么?你要我给你做点什么事吗?你要怎样,只管对我讲,我马上就办。”

    他那鼻子软软的、扁扁的,好像根本没有鼻梁骨。而且他的个头儿不高,是个麻利的小老头儿,象个半大孩子。

    胡子吗,胡子也不像样。真是好笑。光光的下巴上三五根红毛,这就算是胡子了。

    你有时可以看到:忽然有一位仪表不凡的长者骑马在路上走过,那胡须就像一抱小麦,身穿肥大的皮袄,那宽宽的羊羔皮领子翻在外面,头戴名贵的皮帽,骑的是高头大马,连马鞍也是镀了银的,——俨然一副圣人和先知气派,对这种人鞠几个躬也够荣幸的,这种人到处受人尊敬!而莫蒙却生就的只是一个快腿莫蒙。也许,他唯一的优点,就是不怕在别人眼前失去自己的尊严。(他坐也不讲究,笑也不讲究,说话、回答都不讲究。这也不讲究,那也不讲究……)就这种意义而论,莫蒙良己也意想不到,他是一个少有的幸运儿。很多人的死,与其说是由于疾病,毋宁说是由于朝思暮想、处心积虑、时时刻刻要抬高自己的身价。(谁又不希望充当一个聪明、漂亮、叫人看得起,同时又是八面威风、一贯正确、举足轻重的人呢?……)

    莫蒙却不是这样的人。他是个怪人,人们也就拿对待怪人的办法对待他。

    只有一件事可以使莫蒙生气,那就是:在为某人筹办丧宴的时候,如果忘记了请他去参加亲属会议……在这种情况下,他往往气得不得了,而且十分难过,但这不是因为没有拿他当回事儿,——在这种会议上他反正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过到到场罢了,——而是因为破坏了古风。

    莫蒙有自己的不幸和伤心事,他往往因此十分苦恼,夜里常常哭。这一点外人几乎一无所知。家里人是知道的。

    莫蒙一看到站在流动售货车旁边的外孙,就看出这孩子有不称心的事。但售货员毕竟是远道而来的人,老人家还是先跟他打招呼。他赶快翻身下马,两只手一齐向售货员伸了过去。

    “大掌柜,恭喜发财!”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的商队平安到达啦?生意兴隆吧?”莫蒙满面春风地摇撼着售货员的手。“咱们多日没见啦!欢迎欢迎!”

    售货员听了他的话,看着他那寒碜的衣着(还是那双绽开了缝的油布靴,还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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