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对刘志丹、谢子长早期军事活动的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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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省委的批评,应该客观辩证地来看。一方面,如前所述,不能认为招收土匪武装和接受陈畦璋的收编就是“受甘肃小军阀收编”和“单纯的军事投机”以及与“其他土匪的混合”,省委的批评有些过于绝对和偏激;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当时的部队由于成分过于复杂,的确存在纪律不良的情况和事实,但以谢子对刘志丹、谢子长、刘志丹为首的队委会对此问题早已察觉,并给予很大的关注,作出了种种努力加以解决。所以,省委的这点批评有其合理成分。但应将土匪行为与部队的纪律不良加以区别看待。同时,也正是为了处理纪律不良和彻底解决部队的正式改编,创建红色部队问题,遵照省委的指示,队委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改编。
五、关于三嘉原改编及“缴枪事件”的认识
1931年10月下旬,晋西游击队在阎红彦等领导下到达甘肃庆阳南梁,同刘志丹领导的南梁游击队会合。同月,谢子长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的指示也来到了南梁。在省委的指导下,于1932年2月成立了以谢子长、刘志丹为正、副总指挥的西北反帝同盟军。经过曲折的建军实践,党直接领导军队的实践终于在这里变成现实,这是对“红色”革命理论的伟大实践和贡献。
1932年2月12日,在陕西省委的指示下,西北反帝同盟军在庆阳正宁县三嘉原正式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谢子长任总指挥。陕甘游击队的成立,在陕甘边地区第一次打出了工农红军的旗帜。同时,该队伍在谢、刘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练兵工作,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成立了队委会作为游击队的最高领导机构,各大队又建立了中共支部,各中队建有党小组。还成立了士兵委员会、宣传队和列宁室等。这就不仅使陕甘游击队成为党领导的真正的人民军队,而且为后来西北红军的政治工作奠定了基础,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关于对陕甘边根据地曾经发生的“三嘉原缴枪事件”,需要通过回顾当时的一些历史情况来说明。1931年10月下旬,南梁会合后,两支部队编为西北反帝同盟军,陕北游击队编为第一支队,南梁游击队编为第二支队。1932年1月,因为部队给养困难,第二支队一大队队长赵连璧带一部分人外出打土豪。因为打击面过宽,并在集市上抢了群众的东西,造成了不良影响。于是少数领导人认为第二支队成分不纯、部队不稳,于1932年2月6日缴了第二支队的枪,并当场打死了赵连璧,酿成了“三嘉原缴枪事件”。其实,部队成分不纯,是部队自身的一个严重问题,这一点必须正视。但是,自南梁会合以来,谢、刘等主要领导人始终坚持团结改造的方针。但在刘谢两人就如何改造意见不一时,采用这种突然袭击,刘志丹等很不理解。但刘志丹等能从全局利益出发,维护了这支合编不久的队伍的统一,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并且去西安向省委作了汇报。应该说,缴枪事件的发生是部分人对部队自身的特点认识不足,没有认清部队所处的特殊阶段所造成的。
南梁会合后,省委要求队委会迅速组建正式红军。考虑到当时的具体情况,刘志丹提出不急于树起红军旗帜,以创造更好的条件,逐步改造。但大部分队委会同志认为应立即组建正式红军。谢子长一面认真贯彻省委指示,一面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慎重择机。另一方面,队委会也觉得队伍不纯,纪律不好,改编不能以红军命名。因为在领导干部中意见不统一,便将分歧意见报告省委,部队移驻到新堡地区。1932年2月,省委决定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我们今天看来,成立西北反帝同盟军不仅成为在当时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成立和组建正式红军的一个良好选择和过渡方式,而且为1932年2月12日三嘉原改编及陕甘游击队的正式创建作了很好的铺垫。虽然在西北反帝同盟军向陕甘游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