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民族工作的实践及历史作用
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由刘志丹、谢子长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在党的领导下,以坚忍不拔的精神,经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在西北地区创建的第一块革命根据地。党的领导、武装斗争和统一战线,同样是创建这块根据地的三大法宝。在西北这块多民族地区,民族工作是革命根据地创建者十分重视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工作。虽然它还谈不上丰富和全面,但民族工作的实践,为宣传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动员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反抗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民族民主革命,走上正确的民族解放道路,发挥了开创性的作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一、党中央和陕西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开展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政策基础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以马列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对中国的民族关系问题就很重视。党不但承认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把汉族以外、占中国人口8%的各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而且在不同的革命历史阶段,都提出了正确对待少数民族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基本主张和方针政策。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党的民族问题纲领。鉴于帝国主义侵略和国内军阀割据混战,边疆民族经济极端落后的情况,党当时提出,在尊重边疆人民自主的原则下,促成“蒙古、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以解决国内民族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民族关系的设想。1924年1月,国共合作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明确提出了中国民族民主革命中民族问题的双重任务,这就是“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并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以后,组织自由统一(各民族自由联合)的“中华民国”。在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四届一次扩大会议上作出了《关于蒙古问题决议案》,首次提出民族团结纲领。党指出,要将蒙古族的“民族解放运动与全中国的解放运动结合起来”,“联合中蒙农民以反对共同的仇敌”,同时却“不应当掩没蒙古人的民族利益”,并且提出宣传工作上“要注意蒙古人的风俗言语及其他特点”等民族政策。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中心开始从城市走向农村。从1927年8月到1934年10月,随着武装斗争的发展、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开辟和红色政权的建立,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活动日益活跃。尤其是中日民族矛盾逐渐加剧的形势,使党对少数民族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有了深入认识,也更加重视民族工作。在前一时期已提出的民族平等纲领基础上,充实了许多新的内容。1928年7月,在莫斯科近郊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特别制定了《关于民族一问题决议案》。《决议案》指出,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问题“对于革命有重大的意义”。大会委托中央委员会准备中国少数民族问题的材料,以便党的第七次大会时“列人议事日程并加入党纲”。1930年9月,党的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加紧“党在中国境内少数民族中的工作”,“在有少数民族区域的省委,应组织少数民族工作委员会,以管理此事”。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一次从理论上详细阐述了党对民族问题的基本纲领,表明苏维埃政府反对民族压迫,主张民族平等,承认民族自决自治,支持少数民族反抗帝国主义、军阀、地主、官僚及民族内部剥削阶级的民族革命运动的鲜明立场和态度;提出了设立民族学校,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发展民族文化和培养民族干部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