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马
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这把刀子很奇特,”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打量了一会,”我想,刀上有血迹,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这样的刀子你一定很熟悉吧。”“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我也这样想。刀刃非常精致,是作非常精密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没有把它放到衣袋里,这倒是很奇怪的事。”“我们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这把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这本来不是一件得手的武器,可是或许在这种时刻这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发票,开仆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往来信件有时就寄到她这里。”“德比希尔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二十二畿尼一件衣服可不算便宜罗。不过,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犯罪现场去了。”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正在过道等着,她走上前来,用手拉了拉警长的衣袖。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没有,斯特雷克太太。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到这里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一座公园里见过你,斯特雷克太太,”福尔摩斯说道。“不,先生,你弄错了。”“哎呀!我可以发誓。你那时穿着一件淡灰色镶舵鸟毛的外套。”“我从来没有一件这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啊,这就完全清楚了,”福尔摩斯说道,道了一下歉,就随着警长走出来了。走不多远,便穿过荒原来到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我听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既然是这样,那么大衣决不是被风吹到金雀花丛上,而是有人放到这里的。”“对,是有人挂到金雀花丛上的。”“这倒很值得注意。我发觉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星期一夜晚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在尸体旁边曾经放了一张草席,我们大家都站在席子上。”“太好了。”“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的一只长统靴,菲茨罗伊·辛普森的一只皮鞋和银色白额马的一块蹄铁。”“我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走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中间,然后伸长脖子伏身席上,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查看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这根蜡火柴上面裹着泥,猛然一看,好象是一根小小的木棍。“不能想象,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神情懊恼地说道。“它埋在泥土里,是不容易发现的,我所以能看到它,是因为我正在有意找它。”“怎么!你本来就料到可能找到这个吗?”“我想这不是不可能的。”福尔摩斯从袋子里拿出长统靴和地上的脚印一一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一百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你既然这样说,我就不必再多此一举了。可是我倒愿意在天黑以前,在荒原上略微走一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我想,为了讨个吉利,我把这块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罗斯上校对我的伙伴这样从容不迫、有条不紊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几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特别是,我们要不要向公众声明,把我们的那骑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