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夹鼻眼镜
“太晚了!太晚了!我出来……的时候,便吃了药。我头晕。我要死了!先生,我请求你……不要忘记……那个小……包裹。”我们乘车回城时,福尔摩斯说:“这案件很简单,但是也很发人深思。从一开始问题便围绕着夹鼻眼镜。虽然那个青年在临死前幸运地抓到眼镜,但是我那时还不能肯定,我们是否能够解决问题。很清楚,从眼镜深度可以断定,戴眼镜的人近视程度很深,离开眼镜什么事也做不了。霍普金先生,当你让我相信她确实走过一小块草地,而不是故意作假时,你还记得吗,我当时说过,这种做法很不寻常,值得注意。可是实际上我心中认为这完全不可能,除非她还有一副眼镜。所以,我只能认真考虑另一个假设——她呆在这栋房子内。我一看见两个过道完全相似,就想到她很可能走错路,这样她就会走到教授的屋中。我密切地注意一切能够证实这个假设的事情,我仔细地检查这间屋子有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地毯是整块的,并且钉得很牢固,所以地板上不会有活门。书柜后面可能有躲藏的地方。你知道,在老式的书房里常有这种结构。我注意到地板上各处都堆满了书,但是书柜却是空的,所以书柜可能是一扇门。我找不到别的证据来证实,但是地毯是暗褐色,所以我抽了很多支那种好烟,把烟灰洒在可疑的书柜前。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办法,但是非常有效。然后我便下楼去了,并且,我已经弄清楚——华生,当时你也在场,而你却没有理解我谈话的目的——考芮姆教授的饭量增加了,这容易使人怀疑他还让另一个人吃饭。然后,我们又上楼去了,我弄翻烟卷盒,以便清楚地看看地毯。从地毯上的烟灰可以知道,在我们离开那里以后,她从躲藏的地方出来过。霍普金,我们已经到了查林十字街,我祝贺你胜利地结束了这个案件。你一定是去警察总部吧!我和华生要到俄国使馆去,再见,我的朋友。”